曾謀害親夫又毒殺次女爲詐保255萬 鐵工廠董娘判10年

高雄婦人詐保,竟殺害丈夫、毒殺女兒。此爲示意圖。(圖/pixabay)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高雄仁武區婦人王黃寶美貪圖詐領保險金,竟在4年前利用丈夫因久病厭世、想自我了斷的機會,幫助丈夫自殺,還佈置他殺意外。另外她也以老鼠藥摻入藥酒,誘騙智能障礙次女喝下,次女身亡,她取得255萬元的保險金。一審將她判刑12年、二審改判10年。全案上訴三審最高法院4日駁回上訴定讞。

判決指出,高雄某工廠老闆娘王黃寶美,與經營鐵工廠的丈夫育有3女1子,但丈夫久病厭世,再加上欠下上千萬元的債務,丈夫竟動起歪腦筋打算詐保,希望犧牲自己,改善一家生活。丈夫就從2014年起陸續投保3、4份保險,總計保險金達千萬元。夫妻2人謀議妻子將丈夫捆綁在工廠內,持刀先生後腦猛砍10多刀,刀刀見骨,現場遺留犯案用的兇刀,佈置成丈夫遭臨時工殺害的假象

檢警查出2人詐保的案情,最後妻子被依照「加工自殺罪」判刑3年2月,入獄服刑。但檢警調查期間,妻子先行供出毒殺次女的案情。她供稱,因次女智能障礙,長期照顧下身心俱疲。她就在2014年8月間,將可滅鼠(Brodifacoum)、甲醇混入藥酒並裝入寶特瓶內,當晚11點多借故騎機車載次女外出,到仁武區八控橋旁便道時,騙次女喝下藥酒,隨即引發急性甲醇中毒身亡。

次女死亡後,她還製造性侵殺人案假象,將次女的上衣掀至胸部上方,便離去返家;隔天早上民衆發現次女屍體,當時王妻接受警詢時還謊稱次女「愛喝酒、常遭人以酒引誘外出」、案發當晚擅自逃家外出,誤導檢警辦案,事後王妻還申請理賠得手255萬餘元。檢方再依照家暴殺人罪,提起公訴。

毒殺次女部分,一審將王妻判刑12年。案經上訴,高雄高分院二審審理後,認爲她犯後即坦承全部犯行,且自首並配合檢警調查,已有知錯悔改之意的犯後態度,因此改判10年。全案再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4日駁回上訴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