纏訟10年 民航局前局長張國政貪污案無罪確定

▲前民航局張國政無罪確定。(圖/記者季相儒攝)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交通部民航局前局長張國政,被控利用桃園機場噪音補助款,圖利附近的遷村居民近4千萬元。檢方依照圖利等罪嫌,在10年前對張國政等20多人提起公訴。張一二審均獲判無罪,案經上訴,最高法院28日依照《刑事妥速審判法》的規定,駁回檢方上訴,張國政無罪確定。

檢方起訴指出,桃園國際機場周邊噪音管制區住戶,2001年起由民航局分期補助,並區分3個噪音防制等級,分別可領取4萬元、8萬元與16萬元補助。其中在二級管制區的住戶每戶補助8萬元裝冷氣門窗。但檢方查出廠商根本未安裝冷氣,而是把冷氣機室內空殼掛到牆上拍照,藉此詐領補助款。

調查出,共有366戶以買冷氣名義,請領8萬元補助,並讓住戶以空機殼拍照交差。另外也不實填具「冷氣機有固定於室內外安裝位置」、「空調送電3-15分鐘、溫度至少下降1度C」等記錄,藉此詐領2900多萬元。

另外檢調也查出,2002年10月間,張國政等6位民航局官員,同意第二級噪防管制區的另外137戶,以同樣手法請領各8萬元補助,並讓住戶未實際安裝冷氣插電接管就拍照過關,撥款共1090萬餘元。

總計2個犯罪行爲詐領近4千萬元補助,檢方於2007年間,對張國政、副局長王德和、前主任秘書魏勝之等20多人提起公訴。一審判決張國政等民航局官員無罪,至於多爲協助填具表單村裡幹事,各遭判刑7月到9月。

案經上訴二審,高院去年3月間還是判處張等6名官員無罪,檢方再上訴最高法院。由於本案適用速審法規定,檢方上訴必須二審判決適用法令牴觸憲法、違背司法院解釋或判例爲限,否則不得爲之,本案未有相關情形。最高法院28日駁回檢方上訴,扣除魏勝之在審理過程中過世,張國政等5名官員,經纏訟10年後終獲無罪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