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遠航總部今上午動手拆除 張綱維帶領守護家園

遠航今天公佈在行政訴訟過程中,取得交通部於109年1月6日函民航局公文中提出七項質疑,內容就108年12月12日上午遠航雖表示暫停營運,但當日下午遠航即在交通部召開的會議中作復飛、恢復營運的意見,且遠航班機仍在營運中,何以當天民航局即認定遠航停業而予處分?

函文中交通部要求民航局解釋,遠航表達的是暫停航線而非停業,民航局何以未依民航法給予遠航限期改善的機會,即以民航法中無預警停業罰責報交通部對遠航撤照、撤銷航線與航權?

民航局知法犯法事實卻是,相關官員未待交通部覈准對遠航公司撤照、撤銷航線與航權的行政處分,即於109年1月31日逕自宣佈撤銷遠航證照、航線與航權。對照交通部於同年2月14日宣佈因應covid-19疫情民航業紓困方案,時間回溯至民航局撤照的次日即2月1日;3月12日更將紓困時間提前至1月15日,民航局無視逾千位員工生計,越權對遠航撤照排除在紓困名單之外,扼殺遠航的一線生機。

民航局違法、惡意將遠航排除在紓困名單之外的行爲,業經遠航提出訴願後,交通部訴願委員會於109年5月26日認證「難謂適法」,惟迄今未有任何官員因此受罰。其後交通部對於撤照、撤銷航線與航權如此重大行政處分,卻違反行政程序未給予遠航陳述意見的機會,即於6月19日逕自「補正」民航局過失,以致遠航歇業至今。

遠航及員工自救會表示,遠航被撤照目前仍在行政訴訟再審程序中,民航局如今拆除遠航總部,相關官員違法對遠航撤照的惡行劣跡,將會持續追究其行政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