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建煒/國產疫苗是否有效需要實證數據 控制疫情不能靠妄想

陳建煒/臺大醫學院教授臺大醫院臨牀試驗中心主任

「要把事情做好,該按部就班,緊急狀態下,當然要加速,一些步驟也可以平行進行,但重要的步驟不能忽略,該守的規矩還是要守」這句話,相信大部分國人都同意,但是我國政府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對國產疫苗的政策卻不是這樣做。引用一段筆者的話,「先有合理、清楚可行、可受公評的技術準則,再設計並執行臨牀試驗,做完試驗後讓證據說話。」〔1〕還未得知某疫苗有沒有效時,就該做嚴謹的試驗,從試驗結果來判斷疫苗有沒有效。

近期國內疫情爆發,五月十三日總統在國安會議後,宣告國產疫苗七月底就可以供應〔2〕。現在國內兩支疫苗的臨牀試驗都還在進行中,試驗是雙盲的,數據還未分析,總統難道是「下令」疫苗必須通過〔3〕?如果是這樣,現在就可以開始施打了,既不用靠客觀的數據,也不需要專家獨立審查。總統何來先見之明,預知兩支疫苗一定有效?還是有人已透過「內線」得知試驗結果?

在談疫苗研發前,先作利益衝突的揭露,筆者廿七歲的兒子,過去五年一直任職於美國Moderna公司,但筆者之前寫的文章〔同1〕及本篇文章,不是要拉擡Moderna的股價(老實說,筆者想要影響也影響不了),而是要替被忽略的 「科學」、「實證數據」及 「正當程序」說一些公道話。

1、2、3 go

臨牀試驗一、二、三期是藥品及疫苗研發的一般原則,隨着科學的進步及法規的演變,確是存在彈性的做法,近年來有些很有效的抗癌藥,第一期試驗還未做完就覈准上市了。

面對緊急情況,我們考量的重點不應該陷在 II、IIb、 II/III、III 這些期別的定義,而是「怎樣的證據,纔可支持一個在國外還未被使用的新冠肺炎疫苗,在臺灣獲得緊急授權使用?」

高端疫苗研發新冠疫苗,希望能趕在6月申請緊急授權。(資料照/記者洪巧藍攝)

實證數據

臺灣時間五月廿六日晚上七點到隔天清晨,世界衞生組織 (WHO) 召開了一個線上會議,主題就是新冠肺炎疫苗效力的替代指標 (在疫苗研究,這稱爲 Correlates of Protection,COP),會議結論是:已收集的數據很多,還在分析中、中和抗體是有潛力作爲 COP 指標,但尚未列在先進國家及 WHO 的準則之中。

其他疾病的疫苗也有用中和抗體作爲覈准基礎,但這些案例都是以對第一代疫苗試驗受試者及自然感染病人的長期追蹤結果,作爲下一代疫苗的開發準則;而且不同的病毒感染,有不同的免疫反應,「甲」 病毒(如流感)的經驗,在 「乙」 病毒 (如新冠肺炎)的疫苗研發時雖可作爲參考,但不一定可全然套用。新冠肺炎是新興疾病,和流感、A型肝炎等已研究多年的疾病不同,雖然很慶幸有數個新冠肺炎疫苗已研發成功,但中和抗體數據仍在分析中,現在不宜妄下結論。

2017年美國 FDA 回顧了22個第二期成功、但第三期失敗的藥品或疫苗案例,其中一例是病毒的疫苗,另一例是細菌的疫苗〔4〕;此歷史經驗告訴我們,第二期試驗成功無法保證第三期試驗達標。

有些人宣稱:「 我們都是按照國際標準做」,但國內現行的試驗僅在安全性的部分,符合「至少三千人,打完疫苗後要有足夠的評估急性副作用追蹤時間」的最低標準;在效益方面,卻未符合以預防臨牀疾病爲首要目標的準則。

▲高端今年3月,宣佈完成新冠疫苗臨牀二期試驗。(資料照/記者洪巧藍攝)

正當的程序

從2020年底至今,先進國家及WHO覈准緊急使用的新冠肺炎疫苗,都是用三期試驗的期中分析數據、實證支持可預防臨牀疾病爲基準,臺灣要用更寬鬆的標準,來給國產疫苗緊急授權不是不可以,但應該清楚說明,我們覈准的標準是什麼?不同專家對於這課題有不同意見,公開透明才能取得科學社羣信任

雙盲、保密 是玩真的?

臺灣許多醫師主持臨牀試驗,有幾位教授是國際重量級專家,大家都知道雙盲試驗在解盲前什麼都還不清楚、也什麼都不能說;守規矩的廠商,特別是國外的上市公司,對於可公開揭露哪些數據、哪些消息都很小心,但在我國國產新冠肺炎疫苗的研發實務上,卻有人完全不遵守這些行規。

「一般而言,蛋白質疫苗副作用不多,有許多好處」這一類的科普言論沒有問題,但「相信我,我看過數據,某疫苗很有效」或「我沒有看過數據,但看過數據的人告訴我,效果很好」的說法依據是什麼?疫苗公司給外部專家看數據前,難道不用簽訂保密協議?或者專家在還沒有看過數據前,就大言不慚地誇誇其談?又或是所謂的專家,實爲在媒體上替疫苗公司宣傳的白手套?

▲本土疫情持續擴大,民衆紛紛搶打疫苗,政府已與高端疫苗、聯亞生技簽約,最多各採購1,000萬劑。(資料照/記者李毓康攝)

我們就來看看已公開的數據有多少。兩家國產疫苗公司都有動物試驗數據;然而除此之外,聯亞的UB612到五月三十一日止,仍未透過其公司網站專業文獻公開發表人體試驗的具體數據,高端MVC-COV1901的第一期試驗結果已寫成論文,四月六日起放在一個公開的網站,但至今仍在同儕審查中,而該論文亦僅有45名受試者的抗體數據〔5〕。外人當然可以對這兩支疫苗抱持很大的期望,但這期望並不一定立基於堅實的已知數據。

尤有甚者,某些試驗總主持人、主持人、醫院的臨牀試驗中心主任在試驗完成前公開說「某疫苗有多好、副作用不多」,但這些醫師會在專業學會這樣報告嗎?畢竟試驗是雙盲的,解盲前都不會知道效果、打安慰劑的副作用本來就不會多;這些人難不成偷看了數據?以後還會有人找這些人蔘與認真的臨牀試驗嗎?這樣的做法,不會傷害了臺灣臨牀試驗,在國際間好不容易建立的名聲嗎?

筆者尊敬的陳前副總統及夫人蔘加了臨牀試驗,自述沒有副作用,但他們打的是疫苗或是安慰劑仍屬未知;兩位受試者在解盲前接受媒體訪問,他們的主觀經驗是否已足夠證實疫苗效用並說服科學社羣?如果行得通,多邀請幾位社會賢達參與試驗並上鏡頭受訪即可,何須再執行三千多人的臨牀試驗?

▲ 學者認爲,不能排除前副總統陳建仁打的國產疫苗是安慰劑。(圖/記者洪巧藍攝)

現在網路流傳許多疫苗訊息,例如有自制圖表內容寫着國產疫苗「經四千多人施打試驗後不良反應率較低」〔6〕,然而這數據是從何試驗之受試者而來?不良反應率「較低」是指多低?又是和哪些疫苗進行比較?試驗還未解盲,誰會知道這結果?難道試驗的數據及安全監測委員會(Data and Safety Monitoring Board)的報告已外流?這種依據不明的表單可以增加民衆對國產疫苗的信任嗎?如果國產疫苗真正有效,不需要說「別的疫苗也沒有多好」,只要把試驗做好,試驗結果就可說服大衆,讓數據自證其實(Let the data speak for itself)。

有公司說其疫苗「和美國某疫苗系出同門,所以保護力相當」,此說法於生物醫學專業上的謬誤已有專家指出,在此不提。從實證醫學角度,要證明兩者保護效力相當也不難,做個直接比較的頭對頭試驗(head-to-head comparison),和對手PK即可,但如果沒有這樣的數據,請不要講大話。

真正愛臺灣、要控制疫情,不是靠口號或妄想,應該以科學及實證數據爲基礎,不需要操作放話,甚至冒用國家衞生研究院〔7〕及臺大醫院副院長〔8〕的名銜來散佈訊息。疫情嚴重,我們需要有效的疫苗,也需要嚴謹的臨牀試驗,所有支持國產疫苗的同胞,請支持試驗應遵守的科學及保密原則。不管疫苗的核準基準是什麼,至少按照規則把試驗做完,有那麼難嗎?

(聲明:本文僅代表作者之個人立場,不代表臺大醫院。除文中所提及之利益衝突外,作者沒有任何的財務/非財務利益衝突。本文稿費全額捐贈給財團法人勵馨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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