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局奇葩科長四年索賄690萬 玩網遊三年花1500萬元

短短四年內瘋狂斂財690餘萬元,這一筆鉅款卻還不夠其三年的遊戲開銷。據瞭解,這名常州武進城管局的“奇葩科長”,還是一名富二代,每年光是家裡給的零花錢就高達200餘萬元。然而,因癡迷於遊戲,他最終還是因貪污索賄數百萬元而身陷囹圄。

每年兩百萬零花錢不夠用

丁某家境好,父親常年在外地做生意。有段時間,父親每年給丁某的零花錢都高達200萬元。而母親有時候還會私下裡給他錢。丁某染上毒癮,又沉迷遊戲,其犯罪所得幾乎全被砸進了網遊

據反映,丁某上午幾乎不到辦公室,下午也難得看到人影。很多工作都是他打電話指派一下。丁某大部分時間都用來打遊戲,在家通宵打遊戲是家常便飯。當然,在網上,丁某也收穫很多,在某網絡遊戲的年度決賽中,丁某兩次獲得冠軍

在網上,仍然能搜到關於丁某的一些文章,不少網遊界人士稱其爲“傳奇”。在網遊中聲名極盛,在現實中卻相反。丁某家境好,卻不斷找各種理由問同事借錢20多萬,至今大部分沒歸還。

檢察機關查證,丁某兩三年時間裡在某網遊公司消費1500萬元。這不僅讓辦案人員吃驚,也讓該網遊公司工作人員驚呼不已。據介紹,這1500萬元,還是丁某在遊戲上經官方交易花掉的錢,和別的玩家交易買裝備的錢還沒辦法統計。

有吸毒前科入黨晉升

丁某今年38歲,從1997年就進入了武進城管部門工作。2007年左右,丁某在武進區城管局環衛處擔任副主任。2009年,丁某開始擔任武進區城管局綜合科科長,2012年該科室更名爲戶外廣告管理科,丁某擔任科長至案發

辦案人員介紹,在辦案過程中,他們意外發現,2008年上半年,丁某因吸毒曾被處理過,屬於有前科劣跡之人。然而,令人不解的是,就在2008年下半年,丁某居然入了黨,2009年又晉升爲綜合科科長。

“丁某的上級領導這幾年換得勤,單位對於其吸毒狀況是否知情,警方是否向單位通報過查處情況,目前都已難以查證。”這位辦案人員說,“但是發生這樣的事件實在不應該。應從中吸取教訓,建立起相應的核查機制,在入黨、提拔前對其有無犯罪、違紀前科劣跡進行調查。”

瘋狂斂財被舉報 被判18年有期徒刑

2013年,武進檢察院接到一封僅有一句話的舉報信——丁某有經濟問題。

據介紹,丁某赤裸裸的貪污、索賄,主要在於他“壟斷”了戶外廣告設置許可權,在當地要想獲得“戶外廣告設置許可證”,都得找他。丁某手中持有很多空白的蓋好單位公章的許可證,當地做戶外廣告生意的公司老闆,送錢送禮,只爲獲得一紙許可證。

經檢察機關偵查,當地有3家戶外廣告公司與丁某交往密切,孝敬給丁某的錢物也最多。丁某對這3個老闆也從來都是頤指氣使,就算要了錢也不給好臉色。

丁某和孩子出去吃飯,會喊老闆們來付錢。在辦公室看見老闆一臺電腦不錯,然後就會要求買臺一模一樣的給他孩子。到後來,這些老闆拎着包進了丁某辦公室,丁某是直接將包拿過去翻個底朝天,將所有的現金搜刮一空,剩個一兩百給老闆零用。有一次半夜,某公司老闆突然接到丁某電話。原來丁某在家通宵打遊 戲,突然停電了。丁某電話讓該老闆半夜去櫃員機操作繳納幾千元的電費

丁某還編織各種謊言向廣告公司老闆索賄。一次,丁某用短信向某老闆“借錢”,對方有些推遲。丁某竟質問:“我借錢是爲母親去辦武進最後一批養老保險的,你這樣讓我怎麼面對我母親?”該老闆明知其在撒謊,也只能將錢借給他,當然錢借了都有去無還。

檢察機關查明,2009年至2013年,丁某多次向3家廣告公司的負責人索賄,共計456萬餘元。

不僅如此,丁某還通過虛發票方式大肆套取公款

離譜的是,丁某自己還註冊了一個皮包公司。之後,丁某則利用職務便利,將城管局的廣告牌無償給這個皮包公司使用,再轉租給其他廣告公司牟利

據武進檢察機關相關辦案人員介紹,經查,2010年至2013年,丁某通過廣告公司虛開業務發票等方式,騙取公款就多達189萬餘元,加上其他方式的貪污所得,與其下屬共同或單獨貪污公款240餘萬元,個人實得221萬餘元。

近日,武進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判處丁某犯貪污罪,處有期徒刑12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40萬元;犯受賄罪,處有期徒刑13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60萬元。兩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8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100萬元。

目前,法院一審宣判後,丁某表示不服,已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