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老闆委託退休教師賣地 爽賺12億翻臉不給佣金

新莊一名退休教師指控,他替臺商出售價值12億元土地,但成交後對方卻翻臉不認人,不肯付佣金。(圖/記者沈建宏攝)

記者沈建宏/新北市報導

新北市新莊地區1名胡姓產業老闆,因爲大陸投資資金壓力急需現金週轉,因此出售新莊區一筆5千多坪土地,並找來退休的林姓老師代爲幫忙,約定事成後佣金爲售價的1.5%。林努力找買家近3年,終於在去年成交,但胡以沒打委託合約爲由,不願支付近2千萬佣金,讓林直呼「太沒信用了」。

今年66歲的林姓退休教師表示,2013年「享奎股份有限公司」胡姓老闆透過友人找上他,說是急需出售新莊新樹路上5千多坪的土地含地上物,因爲這是他第一次接到委託案,便找來其他有仲介經驗的友人組成團隊,3年來接觸數十組買家卻始終談不攏,去年11月「新日興股份有限公司」出現,表示有意掏錢買地

林姓教師興沖沖安排胡姓老闆與買家見面,沒想到胡私下與買家在短短3天內以12億8千萬元完成交易,林完全被矇在鼓裡,直到看了新聞報導知情;胡還告訴他,根本沒委託他賣地,拒付相當於2千萬元的佣金,雙方鬧上法院

林姓教師強調,雖然雙方沒打合約,卻有口頭協議,還有LINE的對話內容可以證明。對此胡姓老闆拿出付給其他仲介委託款的發票反駁,強調有10家仲介來接洽,林只是其中一家,雙方的確曾合作頭2年,但第三年並無簽約,況且這筆生意是買家自行找仲介前來接洽,從頭到尾跟林沒關係,「根本就是莫名其妙,反正他們就是要錢,一切交由法院去判定。」

林先生出示LINE對話紀錄,證明買家是由他們接洽引薦的。(圖/林先生提供)

律師葉恕宏表示,佣金問題可適用民法的「債務不履行與損害賠償」,雖然雙方面沒有打契約,但是如果能提得出口頭契約的證據,例如LINE對話,證明業主拒絕給付居間報酬,還是能向業主提出損害求償。

▲佔地5千坪以12億元成交,業主招投訴不給佣金。(圖/記者沈建宏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