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親媽誤買法拍凶宅遭拒貸 金管會:大衆銀鬚補償

單親媽媽標法屋誤買兇宅,擁房夢碎、賠上積蓄。(圖/東森新聞)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臺南一名單親媽媽因標法拍屋誤買兇宅,不僅賠上積蓄45萬,甚至被要求付出房屋標金下跌金額39萬。金管會發布新聞稿說明,大衆銀鬚補償民衆法院補足的39萬元差額,補償方式是,大衆銀直接把39萬還給當事人,或是大衆銀貸款給該當事人時,貸款利息中要給優惠折價,須等同39萬元。

獨自養育3子女的臺南單親媽媽莊明玉,爲了給兒女一個遮風避雨的家,省吃儉用8年終於存了40多萬,看中一處法拍屋投入所有積蓄後,才發現這是凶宅,前屋主母子半年前在家燒炭自殺,因此沒有銀行願意借貸,她被迫棄標,多年的積蓄也回不來了。

45歲的莊明玉離婚多年,在臺南善化區租屋和3子女共擠一間房,連房屋漏水也捨不得多花錢修理,省吃儉用好不容易能給家人一個屬於自己的窩,沒想到竟標到凶宅,被當今法拍屋的制度打敗,落得「房財兩失」,有家的夢碎了、積蓄也沒了,莊明玉差點爲此想不開。

▲目前法令並無規定法拍屋要註記是否凶宅,但若知道就會註記。(圖/資料照片)

這間被莊明玉看中的善化區舊透天厝,之前法拍3次都流標,因爲急給子女一個家,她沒有深入打聽、追究原因,法拍當天以270萬元標下全家人歡欣鼓舞,沒想到這竟是噩夢的開始,因爲她先投入全部積蓄45萬給法院,接着跑多家銀行貸款餘款處處碰壁,連聲請法拍的這家銀行都拒貸,最後有行員透露這是凶宅,所以才貸不到。

莊明玉誠實地向法院表示,因凶宅借不到錢,只能棄標;法院在下一拍時註記「凶宅」,使得房屋得標金下跌,最後差額39萬還要她補足。

金管會對此表示,將持續關注大衆銀後續處理情況,並督促大衆銀鬚給當事人必要的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