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政軍條款爭議 NCC詹婷怡:不贊成放寬持股比例上限

▲NCC主委詹婷怡強調,就她個人而言,並不贊成修訂黨政軍媒體持股比例上限。(圖/記者邱倢芯攝)

記者邱倢芯/臺北報導

先前有傳聞指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年將會針對「黨政軍條款」進行修正;針對此一條款,NCC主委詹婷怡今(30)日受訪時指出,黨政軍條款一定要修,但是條款當中涉及的範圍廣泛,因而無法單獨修法;而針對修法內容,她強調,就她個人而言,並不贊成修訂黨政軍媒體持股比例上限,不過最終結果如何,仍得端看各方共識所決定。

按照現行規定,黨政軍在媒體的持股比例絲毫都不能有,但這次的條款修法後是否會寬限黨政軍持股比例?詹婷怡指出,她「個人」並不贊成朝向放寬持股比例的方向修法;否則,如此一來將可讓黨政軍有限度地與媒體合作,也將可能破壞新聞、言論自由。

詹婷怡也認爲,大衆將太多的枷鎖加諸於黨政軍條款上,也因此黨政軍條款將不可能單獨修法,假若其他相關法規沒有一起修改,單獨修訂黨政軍條款也是徒勞無功。且屆時修法也須有相關配套措施,未來NCC也將以說明會的方式,廣搜各界意見,已歸納出大衆所能接受的修訂內容。

不過針對NCC修法時程,詹婷怡也提到,NCC沒有預定時程;但是她也強調,她比大家還急,希望越快越好。

所謂的黨政軍條款,起源於1995年時,律師醫師教師環境,以及傳播學者公會上街抗議,要求黨政軍退出媒體。但是在1997年至2003年立法前,卻仍有政治人物黑手伸進媒體界的事件發生,企圖干涉新聞自由。而後才於2003年修正廣電三法,明定政府軍方政黨黨務政務與選任公職人員等,不得投資廣播電視事業;所謂的廣電三法,指的是有線廣播電視法、廣播電視法,以及衛星廣播電視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