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頭族GG! 夏威夷「走路用手機」違法開罰最高3000元

低頭示意圖。(圖/記者黃克翔攝)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自從智慧型手機風行以還,街上便出現許多「低頭族」,有時更影響交通安全,現在可要注意了。美國夏威夷檀香山政府立法宮過「走路心法(distracted pedestrian)」,往後邊走邊看你的行動裝置,都可能收到罰單

根據《CNN》報導,除了打語音通話之外,在街頭上邊走邊使用行動裝置,如手機、遊戲機筆電,都是不被允許的,警員若是發現,可以當場取締,第一次可開15-35美元(約450-1050元臺幣)罰單,二度違規則提高至35-75美元(約1050-2250元臺幣),三度犯法則在加重至75-99美元(約2250-2970元臺幣)。

檀香山市長卡威爾(Kirk Caldwell)表示,由於發生了多起行人在馬路上的車禍事件,尤其是老人數量更多,因此決定設立這項法案,「有時候我希望我們不需要通過一些法律,而是有良好自動自發的公民意識,但有些時候,我們就是缺乏常識」。檀香山成爲全美第一個規定,行人不可邊走邊用手機的城市,但是語音通話,或是站定後使用是被允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