囤房稅方向出爐! 財政部擬第四戶起課稅2至4%

▲囤房稅方向出爐,財政部擬第四戶起課稅2至4%。(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陳依旻/臺北報導

財政部正研議囤房稅,據悉,初步規劃方向出爐,住家用房屋稅,自住三戶稅率不變,第四戶起課稅2至4%;財政部官員表示,目前仍持續收集意見,尚未有明確定案,所以不便對外說明,若確定,一定統一對外宣佈。

現行房屋稅,住家用房屋供自住稅率爲1.2%,包含個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合計可擁有三戶,第四戶起稅率1.5%至3.6%,各地方政府可視持有房屋戶數訂定差別稅率,意即所謂「囤房稅」機制

消息指出,規劃方向已大致出爐,「自住三戶」維持1.2%稅率,「自住三戶」定義是包含個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合計3戶;若非「自住3戶」;不含自住的3戶,持有1至2戶每戶稅率2%,3至5戶每戶稅率3%,逾6戶以上每戶稅率4%。

另外,擬新增建商給予一年緩衝期,即待銷售期間,凡起造人持有待銷售住家用房屋,於起徵房屋稅1年內未出售者稅率課1.5%。

「目前尚未定案,不便對外說明!」財政部官員表示,囤房稅修法財政部早在去年12月中旬就啓動研議,但推出時間點,會視房市最新發展狀況,選擇適當時機推出,也會有配套措施,「還在收集意見當中」,所以具體公佈時程不確定,若有確定統一對外說明。

據瞭解,財政部目前考量在於第一,提高房屋稅是否殃及無辜,例如實務包含繼承祖厝,與多人共有持份也算擁有一棟房屋;第二,有些特殊情形可能也會被歸類爲「囤房」;第三,「囤房稅」調整涉及的稽徵實務負擔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