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仇傳產老董外遇50年! 大老婆連看護都告慘吞敗訴

一名傳產公司夫人指控看護侵害配偶權,提告求償,法院判要求無理,駁回請求。(示意圖/Shutterstock)

南部一間傳產公司85歲老董長期外遇,還將私生子帶回家中養育,其妻子隱忍了50年後提告求償,獲賠50萬定讞。其妻子則轉向照顧老董的看護求償,控訴看護與老董同居已侵害配偶權,高雄地院審結,認定老董多病纏身,看護偶爾同宿難認是侵權,判其妻子敗訴。

判決書指出,傳產夫人主張與老董於1963年結婚,兩人婚後育有1女兒,但她在懷第二胎時,因難產而將子宮摘除,沒能順利產下兒子,老董便以此爲理由,長期出軌,還與一名女子自1977年交往,併產下2名兒子。

夫人指控,老董還以領養名義帶回2名私生子,還帶着該女一同前往大陸經商10年,返臺後,每到過年過節,該女就會帶着2名小孩一同來到家中吃飯,她隱忍了50年後,向2人連帶求償200萬元,最終獲賠50萬元定讞。

然而,夫人與老董分居後,夫人再控訴,其中一名臺籍女看護自2020年8月起屢次留在家中過夜,已經嚴重侵害了她的配偶權;該看護則拿出受訓證書,稱自己爲受認證過的家庭照顧員,絕對無不法行爲。

高雄地院法官審理後判定,該看護爲老董的兒子所聘請,且老董年事已高,又罹患多項慢性疾病,外加行動不便等,因此看護同住在一起也不足以斷定有發生侵害配偶權的行爲,因此判夫人要求無理,駁回請求。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