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國安投資發展有限公司被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74570元

金融界2024年2月2日消息,福建省國安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四十條第一款及《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辦法》第三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被沙縣區城市管理局處罰人民幣74570元整。

據公告內容,福建省國安投資發展有限公司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四十條第一款及《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辦法》第三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構成了違法行爲。沙縣區城市管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四條、《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辦法》第六十七條、《福建省違法建設處置若干規定》第十五條、第十六條,對福建省國安投資發展有限公司進行了處罰,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共計人民幣7457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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