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味鄉內銷25項油品 標示不實添加棉籽油、香料

記者孫曜樟/新北報導

新北市衛生局、新北地檢署追查「富味鄉」油品流向獲突破,富味鄉原宣稱含「籽油」的油品全部外銷,但23日晚間負責人陳文南終坦承內銷24項油品有摻棉籽油,及有1件調合花生油添加花生香料未標示,衛生局25日先以標示不實重罰800萬元,並要求業者下架,至於是否含有毒棉酚,仍待進一步檢驗結果出爐。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21日兵分6路,就轄區油脂工廠展開稽查稽查員前往五股區的「富味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查覈現場時,業者向稽查員宣稱,該公司3年前開始進口澳洲棉籽原油,直接運至彰化工廠進行精煉,精煉後的棉籽油出口新加坡;另一部分精煉後的棉籽油製成調和油,出口至香港等其他國家,未在國內販售該調和油。

衛生局當場雖未查獲不法,但仍該公司進貨憑證、生產品項、調製配方、產品標示及銷貨流向等資料帶回,進行查覈比對,結果,發現該富味鄉3年來進口棉籽油5千8百28.62公噸,比對出口「棉籽油」報關數卻僅有1千8百51.53公噸,與業者原聲稱棉籽油全部外銷說詞明顯不符。且剩餘籽油流向也交代不清。

▲新北衛生局、地檢署聯手查出富味鄉25項油品中摻雜棉籽油或香料,卻標示不實,因此,先重罰800萬元,相關刑責再行偵辦。(圖/記者孫曜樟攝)

於是,衛生局昨日晚間約談回國的富味鄉董事長陳文南等人,終在晚間11點陳文南坦承,內銷系列產品中有24項油品中摻加「棉籽油」,另有1件「調和花生油」產品添加花生香料未在外包裝標示。

衛生局乃針對這25件產品涉及標示不實部分裁罰500萬元,另就規避衛生局稽查原料來源及銷售流向,陳述不當事實,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部分裁罰300萬元,並就所涉相關刑事不法事項移送檢調機關,就國內流通出口產品做全面清查偵辦。

衛生局除重罰富味鄉外,並要求業者下架回收25項標示不實產品,並呼籲如果民衆對富味鄉產品有疑慮,可向通路商辦退貨、換貨,另衛生局強調油脂製造業在生產製造過程均須符合食品衛生管理法規定。

富味鄉24項摻雜「棉籽油」品牌名稱分別是:

一級黑麻油3K,花生油(花P18),芝麻香油3L,芝麻香油4.5L,芝麻香油(春P18),香油(P190),P3芝麻香油,大利芝麻香油,東昇香油,統馨芝麻香油,大豐芝麻香油,火鳥芝麻香油,大吉芝麻香油,正味芝麻香油,正芳芝麻香油,大班芝麻香油,高級芝麻香油,大富芝芝麻香油,聯合芝麻香油,大勝芝麻香油,黑麻油(麻B18),聯成黑麻油3L,聯香一級芝麻香油3L,聯春特級芝麻香油3L。調加花生香料未標示則爲富味鄉調和花生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