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屏大湖環評纏鬥13年 水利署:繼續推動計劃

▲屏大湖開發案去年6月重啓環評後,經過10個月、4次專案小組審查,3月13日在環評大會中以10:6遭否決。

地方中心綜合報導

爲解決南部缺水問題水利署打算花費161億元興建高屏大湖,開發計劃屢遭環團怒轟而延遲。水利署長楊偉甫22日表示,高屏大湖計劃因環差還未通過,退回經濟部再檢討,但考量南部地區需要,他認爲應繼續推動。

規劃長達13年的高屏大湖興建案,去年6月重啓環評後,經過10個月、4次專案小組審查,3月13日在環評大會中以10比6遭否決,全案退回經濟部就土地利用水資源調度管理、多元替代方案、以及開發必要性做整體檢討。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22日審查102年度經濟部主管地方產業發展基金、水資源作業基金。

審查水資源作業基金中編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計劃」新臺幣22億3150.5萬元時,由於過去預算執行率偏低,加上原先編列高屏大湖計劃經費因環差還未通過等因素,立委紛紛喊應刪除部分預算。

不過因「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計劃」中除了高屏大湖計劃編列預算約4億8650萬元,其他還涉及各地水庫預算,楊偉甫表示,若刪除預算額度超過高屏大湖計劃4億8650萬元,恐影響全臺水庫清淤改造。

經委會隨後決定,將「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計劃」預算送院會協商;其他水資源作業基金中包括印刷裝訂與廣告費、取締濫採砂石與檢舉違法水利法獎勵、管理及總務費用、中區水資源局辦理端正政風其他費用,合計刪1480萬元;而河川疏濬土石處理收入原先僅編列19.5億元,則再增列2億元。

另外,經委會審查地方產業發展基金時,較無出現較大爭議,僅針對基金中的服務費用小刪100萬元,至於會費、捐助、補助、分攤與交流活動費,也僅刪減1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