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教退撫新制風險自負?銓敘部迴應了

公教退撫新制風險自負?銓敘部迴應了。(取自銓敘部臉書)

明年7月起初任公教人員將採新退撫制度,外傳退休金風險將由公教個人自負。銓敘部今天重申,現行退撫基金提早用罄的財務缺口,政府一定會負起撥補責任。至於退撫新制除已爲初任人員規劃二層年金保障,未來也將協調公私立保險公司,另規劃延壽年金,作爲超過平均餘命後的年金給付之用。

銓敘部表示,對於112年7月1日以後初任公務人員新退撫制度改採確定提撥制,已規劃採多層次年金並搭配實施公保年金,給予確定給付制的基礎年金保障,同時因應新退撫制度之實施致現行退撫基金提早用罄的財務缺口,也配合在現行公務人員退撫法制將政府撥補責任明文入法。

由於現行退撫基金確實存有長期累積的財務安全隱憂,若不予改變,即須由政府預算撥補及由未來新進人員提撥費用支應,進而衍生世代不公問題,銓敘部在與專家學者及相關團體代表充分交換意見後,決定初任人員退撫給付制度改採確定提撥制。

銓敘部指出,新制度除規劃設立公務人員個人退休金專戶,將退休金財務與現行退撫基金脫鉤,並加入自主管理精神,規劃建立自主投資平臺,設計多元化投資標的組合供初任人員選擇,如選擇風險最低的投資標的組合,由政府保證最低收益,以期兼顧個人退休所得的適足性保障並逐步終結政府長遠財務負擔。

至於因初任人員不再參加現行退撫基金所產生的財務缺口,銓敘部強調,政府一定會負起撥補責任,並已配合在現行公務人員退撫法制將政府撥補責任明文入法。

爲因應初任公務人員改採確定提撥制後,未來可能面臨的高齡風險問題,銓敘部表示,已爲初任人員規劃二層年金保障,除了第二層職業年金採確定提撥制可自主投資累積退休金外,也搭配將第一層的公保養老給付強制實施年金並維持採「確定給付制」,給予基礎年金保障並可持續支領至終身。

另參照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規劃年金保險(即延壽年金),作爲超過平均餘命後之年金給付之用,避免長壽風險;銓敘部未來也將積極協調公私立保險公司,辦理前開年金保險事宜。此外,可藉由在職時之增額提撥及自主投資的適當配置,提高退休金專戶累積總金額,增加退休金可領取時間。

銓敘部強調,退休制度僅爲人事制度之一環,尚包括待遇、福利、升遷等制度,均可能影響人才職業之選擇。新退撫制度之規劃,僅退休金財務來源和給付方式改變,政府應盡照顧責任則承襲現行退撫制度規劃,對於公務人員還是有相當程度的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