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總局遊覽車評鑑出爐 17家未達乙等

公路總局今(7)日宣佈111年度遊覽車客運業評鑑結果(國光客運提供)

公路總局今(7)日宣佈111年度遊覽車客運業評鑑結果,提供民衆選擇租用遊覽車參考,有5家獲得優等、456家獲甲等、413家獲得乙等,但也有17家不列等也就是未達乙等。

公路總局表示,經三階段評鑑,依據業者基本安全紀錄、專業科技化管理及品牌化經營項目,有5家業者獲得優等、456家獲甲等、413家獲得乙等、17家不列等也就是未達乙等。相關資訊可至公路總局官網(https://www.thb.gov.tw/)或監理服務網(https://www.mvdis.gov.tw/)查詢。

本報查得5家優等業者是國光客運、協弘遊覽、豪賓通運、速可達通運、嘉義客運。

17家未達乙等業者是大來交通、文山遊覽車、臺灣觀光巴士、安富交通、金良運通運、泰發交通、皇家客運、花蓮客運、金仕旅運、國慶通運、新通交通、新龍交通、統信通運、貫霖通運、大坤通運、府城通運、大有通運。

公路總局訂定「遊覽車客運業評鑑作業要點」,第一階段首先檢核業者基本安全紀錄,包含肇事及違規紀錄等項目;第二階段由安全紀錄甲等以上業者提出申請檢核專業科技化管理項目;第三階段由符合申請優等資格的業者提出申請,經公路總局評鑑小組實地評鑑。公路總局表示,5家業者獲得優等,代表該業者營運安全達到優良水準,具備完善科技化專業管理作爲,且已建立品牌化經營模式。

至於17家未達乙等,意味着業者於評鑑期間的肇事及違規紀錄,未能達到公路總局對外推薦的基本要求,並將由監理機關針對業者個別情況輔導改善,促使業者降低其營運風險,提升營運安全,以維護人車在外安全。

公路總局補充,業者評鑑等第另有動態調整機制,乙等以上者,自年度評鑑結果發佈後,若發生重大交通事故,亦將調降安全紀錄等第;至於未達乙等者,於完成改善後可申請檢核半年期間以上安全紀錄,經確認已達乙等標準者,改列爲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