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團體:盼政府調降僱主健保計費標準

工商團體呼籲,政府應儘速調降僱主負擔員工健保費的平均眷屬人數。(圖/翻攝自衛福部中央健保署)

記者林信男臺北報導

6大工商團體1日發佈聯合聲明指出,僱主負擔員工平均眷口數健保費,自2007年1月調整至0.7人之後,便未再修正,但受少子影響,健保第1類第1至3目被保險人實際」平均眷屬人數,已降至0.62人,因此這項保險費計收標準應適度調降。

全國工業總會、全國商業總會、電機電子工業同業公會、工業協進會、全國中小企業總會、工商協進會等6大工商團體,在聲明中表示,健保開辦初期,僱主負擔員工平均眷口數健保費,第1年的平均眷口數以1.36人爲計算標準,比實際的0.81人爲高,讓健保財務有所盈餘,其後歷經多次公告調整,但2007年1月調整至0.7人之後,就未再調整。

6大工商團體分析,在少子化趨勢下,從2007年起,健保第1類第1至3目被保險人實際平均眷屬人數,已呈現逐年下降趨勢,追蹤至2012年,「實際」平均眷屬人數,已降至0.62人,現行健保「公告」平均眷屬人數0.7人的計費基礎,已呈現高估情形,顯然與健保法第29條採「實際」平均眷屬人數規定不符,該項保險費計收標準值得商榷。

6大工商團體強調,由於自2007年起,僱主便以「公告」平均眷屬人數,支付員工保費,每年皆呈現超額支付情形,至2012年底,6年來事業單位僱主溢付約243億元,讓僱主增加不少不合理勞動成本

6大工商團體建議,政府應儘速修正僱主負擔員工健保費的計費標準,將現行被保險人平均眷屬人數0.7人,調降爲0.6人,並自2015年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