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兼民營董事賺7年 監察院彈劾彰化民政處長

記者賴於榛/臺北報導監察院8日召開記者會,宣佈彈劾彰化縣政府民政處長邱士平監委林巨鋃指出,公務員不得負責任民營公司經營,持股也不能超過任何公司的10%,但是被彈劾人邱士平,不但擔任民營加油站董事一職,持股還達到60%,失職事證明確,彈劾通過,移送公務員懲治委員會審議。▲監委林巨鋃(左),吳豐山(右)。(圖/記者賴於榛攝)林巨鋃說,公務員不得經營民營公司,而董事就是要爲公司的經營負起責任,邱士平擔任加油站董事長達7年,持股也達到60%,明顯失職,予以彈劾並移送公務員懲治委員會。監委吳豐山也痛批邱士平,他說公務員不能兼民營董事是基本常識,邱士平對於這些公務員應該遵守、可以遵守的事,卻不遵守感到非常遺憾,希望其他公務員能引以爲戒。另外,針對日前有立委建議監察院應該要把懲戒權跟彈劾權合一,當有「牙齒老虎」,林巨鋃也做出迴應,他說公務員的懲戒權,依憲法規定就是在公務員懲治委員會。但是當彈劾案通過轉送公懲會之後,只要是事證明確的,監察院都有要求公懲會加快審議進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