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用員工5人以上的私立幼兒園 屬勞保強制投保單位

幼兒國家未來重要的人才資產幼兒園係爲照顧幼兒之教保服務機構,因此,私立幼兒園之性質歸屬《勞工保險條例所稱公益事業,僱用員工5人以上,屬勞工保險強制投保單位;僱用員工1人以上,即爲就業保險強制投保單位。

勞保局說明,勞工保險及就業保險提供被保險人人生重大階段之保險給付,而從事各行各業工作,難免有風險,如於工作中發生職災事故,保險給付除能照顧被保險人及其家人經濟生活外,亦能抵充僱主之職業災害補償責任。因此,確實於員工到職當日辦理加保手續,不僅保障員工,也能保障僱主。

勞保局提醒,幼兒園如未依規定爲員工加保,經查明屬實,勞保局將依規定核處罰鍰,員工因此遭受之損失,應由僱主負責賠償;另教育部公告之幼兒園基礎評鑑指標,幼兒園是否爲員工辦理加保,亦爲各縣市主管機關評鑑項目之一,請務必重視。

勞保局呼籲勞工朋友們多關心自身權益,主動了解投保狀況,目前勞保局已提供多元管道供查詢,例如:利用自然人憑證(需插卡)或使用健保卡卡號+設籍戶口名簿戶號(免插卡)透過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使用勞動保障卡髮卡銀行ATM,或以電話臨櫃方式查詢,被保險人可多加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