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專家皆認軍事法院應有功能 但非戰時軍審刑案仍待討論

林思銘強調,過去軍審獨立性、公正性及程序正當性被質疑,國防部應研擬是否朝這方向討論,以改變外界看法。(摘自立院直播)

一年期義務役恢復,軍紀案件預估增加,軍審制度是否恢復,再度受到外界關切。國防部長邱國正今說,只要對於國軍戰訓本務推動有利的附加方法,國防部都樂見;國防部法律事務司司長沈世偉中將也表示,先前軍審學術論壇上,專家都認爲軍事法院應該要有功能,因此推動修法中,就能讓軍事法院在行政類案件就有相關功能,但是否恢復審理刑事案件,學者確實還有不同看法。

國防部法律事務司與社團法人臺灣法學會3月共同舉辦的「軍事審判之過去、現在及轉型」學術論壇,國防部副部長徐衍璞上將代表國防部出席,並邀請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邢泰釗及國內專家學者與會,針對《軍事審判法》的變革與未來發展,進行意見交流與研討。

民進黨立委陳俊宇今質詢時指出,法律司當時報告,建議未來可「設置軍事行政訴訟庭」、「恢復軍事檢察」、「軍法官參審軍法案件」以及「恢復軍事審判1至2個審級」,這是否就是國防部主張?

國防部長邱國正指出,辦研討會的用意,是讓未來方向比較一致,哪怕現在沒有軍法或軍事審判,但司法審判也有軍事單位的人在內的話,有必要先溝通了解,將國軍期望、司法機關困難做說明,未來較好解決協調合作所產生的問題。

陳俊宇詢問,軍法案件平時交由一般司法機關審理,但軍方或有疑慮,認爲部隊管理有別一般機關,是否能適當處分?國防部意見爲何?

邱國正迴應,的確軍方已經發覺問題,例如營區士兵鬥毆,交給一般法院審理以後,最後審判結果是不予處分,因爲法官覺得鬥毆根本沒造成公共危害,這認知不同,就會產生很大差異,這也是以後要強化的地方。

國民黨立委林思銘質詢時也說,國防部法律事務司今年2月曾表示,義務役期恢復爲一年後,內部曾討論軍審恢復可能性;立法院法制局今年1月底也提出研析報告,指出軍法案件每年平均467件,造成訴訟冗長,若有速審速決必要,可改依「軍審法」追訴處罰,國防部是否恢復平時軍審制度?以及是否針對酒駕、逃兵、吸毒、泄密、抗命犯上,恢復軍審機制?

邱國正表示,只要對於國軍戰訓本務推動有利的附加方法,國防部都樂見,也確實有在研究軍審制度恢復與否。

沈世偉補充,3月6日的研討會上有共識,首先是所有專家都認爲,軍事法院應該要有功能,例如今天預定審查的「軍人權益事件處理法草案」,若順利通過立法的話,軍事法院在行政類案件就能有相關功能。

至於是否恢復軍事法院審理刑事案件,沈世偉說,確實仍有學者、專家有不同看法,但是專家、學者給軍方的意見,是軍事法院還是要有功能,軍方現在平時沒有處理軍事審判時,仍有派檢察事務官,也有與相關司法機關聯繫,並進行內部訓練,儲備戰時軍審能量。

林思銘強調,過去軍審獨立性、公正性及程序正當性被質疑,國防部應研擬是否朝這方向討論,以改變外界看法。他說,仍希望恢復非戰時軍審,畢竟普通法院案件量大,恢復軍審仍有正面積極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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