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法官判太重」說法惹議 遭疑:不就是法官判太輕才引入?

國民法官法新制施行1年,去年全國各地院國民法官案總收件數爲108件,審結16件,針對有民間團體稱「辯護量能不足」、「量刑過重」,司法院表示研擬策進方案。但當初引進國民法官,就是因爲司法信賴度偏低、民衆質疑「判太輕」,才由國民參與審判,現在是否又要被民間團體「牽着鼻子走?」司法院澄清「是議題而不是問題」。

司法院今舉行例行記者會,刑事廳廳長李釱任指出,2023年各地院國民法官案總收案件數爲108件,以臺中地院14件最多、新北地院13件次之,共審結16件;案件類型以普通殺人罪43案最多、公共危險致死罪33案次之;判決刑度從有期徒刑4年5月(酒駕致死、肇事逃逸)至無期徒刑(殺人)不等。

從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男女比例來看,則呈常態分佈,與我國總人口的性別比例相當,遍及各種職業、年齡層。其中職業別分佈最多爲「技術、佐(助)理人員及事務人員」、其次爲「專業人員」及「服務、銷售及勞力人員」;年齡別分佈最多爲40至49歲,其次爲30至39歲;學歷以具大專院校學歷者最多,佔近6成,具高中職學歷、研究所以上學歷,各佔20%、18.67%。

李釱任表示,新制施行後,有部分團體反應「辯護量能不足」和「量刑傾向改變」,司法院也研擬策進方案,將充分運用、提升法院公設、約聘辯護人及法律扶助資源,保障被告權益;另外也陸續開發量刑資訊系統等工具,將國民法官法庭量刑傾向列爲長期觀測重點,協助妥適量刑。

去年7月21日,全國第一起國民法官案宣判,殺夫的季姓婦人被處7年2月徒刑,有人拿1993年的鄧如雯殺夫案來比擬,稱鄧女僅被判3年,質疑國民法官判決過重。但沒有案件的背景因子完全一樣,當初司法院引入國民法官法目的就是要讓判決符合國民法感情,爲何國民法官的第一起判決就被「嫌重」?況且季姓婦人還沒有繼續上訴,司法院要「研擬策進方向」,遭質疑是有特定團體「下指導棋」。

另外,司法院針對量刑,也表示要持續開發精進量刑工具以提升量刑透明、公正及合理可預測性,但在記者會上也被質疑「資料庫的數據是原本的嗎?」以往法院爲人詬病「輕判」,現在司法院卻要提供「量刑工具」,是否將限縮國民法官審判,引發議論。李釱任表示量刑工具沒有拘束性,也沒定錨效應,另指觀察日本裁判員制度,則出現明顯的「輕刑化」現象。

針對辯護能量部分,司法院將調整扶助律師制度,提高辦理國民法官案件酬金、促進基金會調整組織制度。另外在法院約聘辯護人配套計劃部分,將增加員額、增加以國民法官案件爲核心業務的規定並調整薪酬。

司法院刑事廳廳長李釱任(左)和新聞及法治宣導處處長陳婷玉說明國民法官法施行1週年情形。記者王宏舜/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