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維持通關服務 清明連假不打烊

通關示意圖。圖/林昱均)

財政部關務署表示,爲維持清明連假期期間(4月2日至4月5日)出入境旅客出口貨物通關順暢,各關仍維持24小時通關服務

不過,一般進、出口(含保稅)貨物通關案件,於連續假期期間僅限每日上午8時30分至下午4時30分,視同正常辦公時間,無須事先申請,並免依海關征收規費規則規定徵收特別驗貨費及特別監視費。

若報關業者在連續假期前一天(4月1日)上班時間投單之一般進出口通關案件,除特殊案件外,各通關單位將處理至完畢爲止。

此外,爲推動實名認證制度,我國自2019年5月28日起加強報關委任查覈作業,對於未經實名認證之進口快遞簡易申報應驗(C3)貨物,經篩選爲應施委任查覈者,應由收貨人以實名認證確認方式辦理報關委任,或出具報關委任文件辦理通關。

臺北關進一步表示,爲提升實名認證比例,該關除呼籲快遞報關業者配合海關推動實名認證及報關委任查覈措施民衆利用「EZWAY 易利委」APP辦理線上委任外,並公告自2019年9月1日起,經篩選爲應施委任查覈之簡易申報單,如以具結補具委任書,或依空運快遞貨物通關辦法第17條第1項第1款規定,以委任書影本或傳真本辦理通關者。

快遞業者於貨物放行後,依報關業設置管理辦法第12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必須在期限內補具委任書正本或原本辦理銷案。若未補足,海關將依報關業設置管理辦法第34條規定論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