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龍快艇採購 軍官護航貪1.1億

海龍快艇採購案爆舞弊,桃檢起訴3人。圖爲漢光35號演習時,海龍快艇飆速護送特攻隊進行敵後滲透、破壞任務,圖與本案無關。(本報資料照片

陸軍2007年起提出20艘供金馬海龍蛙兵使用的性能快艇採購案,爲海軍制造有「航母殺手」外號沱江承造商龍德造船負責人黃守真被控情參賴傳財、採購官蔡心鑄勾結,以不實載重量在驗收時放水、浮報快艇單價,這批已撥交前線的快艇,裝滿油後就成爲無法滿載官兵武器的「慢艇」。桃園地檢署查出3人共舞弊1億1000多萬,8日依最輕判刑10年的「購辦公用器材報價額」貪污等罪起訴。

裝滿油無法滿載人員

桃檢調查,陸軍2007至2010年間,提出7億7679萬多元的20艘高性能快艇採購案,規畫給俗稱海龍蛙兵的陸軍航特部兩棲偵察營使用。當時計劃先採購1艘原型艇,測試合格再擴充採購剩餘19艘。黃守真爲獲得標案,使用低價綁標,以小綁大手法,以低於底價約400萬的1972萬得標。

檢方發現,軍方原要求高性能快艇能裝載10人、20機砲、50機槍船艇含油總載重量爲5490公斤,龍德提出的原型艇總載重僅有3802公斤,10人上船後,僅剩512公斤可載重,無法符合作戰需求,但賴傳財卻涉嫌放水讓原型艇通過驗收。

軍情處與軍備辦理後續擴充採購時,龍德將每艘快艇報價加至2800多萬,賴傳財則修改契約中滿載重量及最大船速等性能,還將每艘快艇價提高724萬。蔡心鑄接手後,明知船體工法輪機都相同,卻填寫不實差異分析,配合龍德將每艘快艇報價拉高至2680萬,最後全案以5億600萬決標

桃檢5度偵結不起訴

陸軍航特部事後發現海龍快艇共有滿載油料就無法滿載人員及武器彈藥等11項嚴重缺失,2009年7月6日呈報陸軍司令部案經調查局偵辦移送,桃檢曾5次以罪證不足不起訴,但爲臺灣高檢署發回偵查並令起訴後,檢方昨依貪污治罪條例僞造文書等罪起訴黃守真、賴傳財、蔡心鑄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