害死稚子還棄屍 毒蟲父母判刑定讞須入獄

33歲的許男及32歲的黃女2007年間在屏東市租屋處吸毒,他們明知幼子尚不會翻身,卻未加以注意,致其趴睡窒息死亡,他們發現幼子死亡後,因恐報案後施用毒品犯行被發現,於是共同商議棄屍。

許男及黃女以毛毯包裹兒手的屍體後,裝入塑膠垃圾袋內,騎機車丟棄在屏東市一處墓區;2013年8月轄區國小清查應屆未入學學生,聯絡警方協尋後,經深入調查發現此事。

歷審考量許、黃遭檢警偵訊時坦承犯行,態度尚可,且黃女犯罪時僅22歲,因未與家人同住缺乏照顧嬰幼兒的完整能力,將許、黃依遺棄屍體罪判刑10月、8月,過失致死罪判刑6月、4月,案經上訴,最高法院駁回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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