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120萬買到跑50公里「展示車」 告車商詐欺不起訴

▲花百萬買到「展示車」,告車商詐欺不起訴。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臺北市小姐花120萬元買下一輛德國福斯進口旅車交車後才發現車廂貼有「展示車」貼紙,而且里程數有50公里,怒告車商詐欺;新北地檢署找來專家詢問後認爲,展示車未領牌上路視同新車,且無法證明邱小姐要求不買展示車,車商無詐欺犯意,處分不起訴。

對一般民衆而言,買車是件大事,但如果買到展示車,心理上難免會覺得怪怪的。邱小姐打開後車廂指着展示車貼紙說,去年11月花120多萬買下這輛休旅車,交車後才發現不只車上貼着展示車標籤,里程數還跑了50公里,方向盤座椅都沒保護膜,因此怒告車商詐欺。

車商公關經理廖英瑛表示,「只要是未掛牌的新車都享有原廠百分之百的新車保養保固這些,對我們來講,未掛牌的車就是新車。」車商解釋,合約上沒寫邱小姐不要展示車,交車時雙方對保護膜和里程數沒提異議,雖然展示車進港測試領牌和行駛過,但仍視同新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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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地檢署詢問車商和汽車代理同業公會說法,答案也是「展示車未領牌視同新車」,因此認定車商沒有詐欺犯意,予以不起訴處分。一位民衆受訪時說,「如果車子都沒有開過的話,那當然沒關係,便宜一點就能接受。」一般車商賣展示車前會告知消費者,大部分的民衆認爲有議價空間纔會購買。

至於如何避免買到展示車?車商業代表示,「膠膜有沒有髒兮兮的?有沒有?這就是新車。」全新的車子可從幾點來看:車身一定會有白色防護膜,內裝也會有完整沒有拆封過的保護套,車身還會留下沒清洗過的灰塵層層關卡檢查後,還得記下車身引擎編號,就能避免買到展示車,把買賣糾紛降到最低。(新聞來源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