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臉書見1女嬰跟老公長相神似!兒透露:我有妹妹了…她崩潰抓姦

楊妻滑臉書時發現一名與自己前夫長相神似的女嬰細查後才驚覺自己離婚前被戴綠帽。(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徐愷昕桃園報導

楊姓男子與妻結婚5年後外遇,不僅搬出家門阮姓女子交往同居,甚至還產下一女,把私生子帶回家父母照顧。楊妻2017年與夫離婚後,一日在瀏覽臉書時意外發現阮女發佈的照片上,手中所抱的女嬰與前夫長相神似,驚覺有異,崩潰至法院提告。法庭楊男辯稱自己外遇一事前妻知情,且2人離婚前,前妻曾向他表示願意「做小的」。不過法官審結,仍認爲楊男行爲嚴重侵害其妻子配偶權,最後判賠20萬元。全案定讞。

楊男與妻2008年12月結婚後,2人因個性不合常有爭執,楊男遂於2013年間揹着老婆與阮女交往,隔年更直接搬出去與對方子女同居,並於2016年1、2月間與阮女發生關係,同年11月產下一女。

楊妻2017年8月離婚後,同年12月因在臉書上見到1名與前夫面容神似的女嬰,細查之下才確定自己過去遭戴綠帽,氣得以配偶權遭侵害爲由向阮女及前夫提告,連帶求償50萬元精神慰撫金。

法庭上,阮女辯稱不知道自己原來是與人夫交往,直到替女兒申報戶口時,楊男才向她坦承已有妻小;楊男則稱,過去前妻爲了不要離婚,曾表示自願「做小的」,他認爲這樣即是妻子同意2人交往的意思

桃園簡易庭認爲,楊男與阮女行爲顯然已侵害楊妻配偶權,衡量雙方財力後,判2人需賠償20萬元。但楊男不服判決,提起上訴,他主張自己與妻離婚前,2人關係早已形同陌路,沒有任何感情存在,對方不可能會有精神上的痛苦,且前妻2017年7月就已經知道他外遇產下1女,卻遲至2019年8月才提告,顯然已超過民法所定的2年時效,他本來就有權拒付賠償。

桃園地院二審庭中楊妻痛訴,她2012年時就已懷疑先生在外偷吃,只是當初無從證實,故拖到現在才提告,另外,她大兒子有去過楊男住的地方,回來後還向她說,「我有一個妹妹爸爸跟別人結婚了,我有看到他們的結婚照」。就此,法官認爲楊男婚姻中出軌屬實,原判決賠償金額沒有問題,審結維持原判。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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