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市警督察股長酒駕肇事 記過降調

基隆市警察局督察科範姓股長2日晚間酒駕,撞上機車造成騎士骨折。(張志康攝)

基隆市警察局3日傳出督察科範姓督察股長酒駕肇事,導致民衆受傷,酒測值達1.34毫克,警局表示,除依酒後駕車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基隆地檢署外,並記一大過、兩小過,調降爲一般警務員及年終考績丙等重懲。

警方調查,54歲範姓股長2日休假,中午獨自在家喝啤酒與紅酒,晚間一時興起想到新北市金山區泡溫泉,自認酒中午飲酒時的酒精應該已經代謝得差不多了,於晚間近7時,駕車行經濱海公路左轉武聖街144巷時,與對向的機車發生擦撞,導致56歲機車駕駛蔡姓男子肋骨骨折。

由於範姓股長身爲基隆市警察局督察室成員,局長張樹德昨早主持會議,嚴厲要求各單位主管落實「防制員警酒後駕車」作爲。張樹德認爲,範姓股長身爲督察人員,未能以身作則知法違法,犯下警察不可饒恕的酒駕行爲,顯已不適任督察工作。

警局表示,範姓股長依違反「警察人員駕車安全考覈實施要點」相關規定,記一大過、兩小過懲處,降爲一般警務員職務外,並追究相關人員考覈監督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