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舉報班主任索賄 被其他家長澆熱水 找人"理論"被刑拘

(原標題:河北一家長舉報班主任索賄被兜頭熱水,後因找人“理論”被刑拘)

猛獁新聞·東方今報 記者 李長需/文圖

在家想了整整兩天,汪文月還是決定舉報曹老師。9月27日上午8時許,在上班的第一時間,她撥通了滄州市教育局和該局石油分局的舉報電話

然而,令汪文月沒有想到的是,她舉報曹老師之後,發生了一系列的事件,讓她心力交瘁。11月12日,汪文月向記者反映,她舉報之後沒多久,她的舉報人身份就被人故意泄露,有家長建羣對其進行了人身攻擊,還帶領數十人到學校門口和操場上進行聲討示威,並威脅她不撤銷舉報就不讓全班同學上課。當她在學校校長主持下與曹老師協調關係時,被一學生家長用熱水兜頭澆下。

汪文月說,氣憤之下,她的弟弟在班級羣裡罵了幾句組織聲討她的家長,並和她一起去組織者家理論時踢了對方的門;在對方女兒兩次拳擊兒子情況下去找其女兒理論並揪了其衣領,她們因此受到了行政拘留20天的處罰。而對方在潑自己熱水、公開組織遊行聲討謾罵自己、威脅自己母親並踢母親的門的情況下,並沒有受到相應的處罰。

對於汪文月的舉報,被舉報的曹老師稱並不屬實,滄州市教育局石油分局迴應曹老師並不是索賄,具體情況需要進一步覈實

學生家長舉報班主任一個多月讓送四次禮

汪文月是河北滄州人,她的兒子顧明華北油田十二處學校上小學四年級。曹老師是兒子的班主任,也曾經是她上學時期的班主任。舉報曹老師的原因,是源自9月25日下午17時兒子顧明的一通電話。那天放學後,已上四年級的兒子在電話中哭着對她說:“媽媽,曹老師又針對我了。班裡要選出八名‘二道槓’。選舉前,曹老師說,要選英語好的、紀律好的、體育好的,就是不能選學習好的。”

顧明的學習成績一直在年級數一數二,不讓選“學習好的”,他覺得是針對他的。掛斷電話,汪文月心裡很難受,她覺得孩子不該承受這些。她認爲這是曹老師又一次在報復自己和孩子。之前曾有兩年時間,她與曹老師的關係處於惡化狀態,她認爲孩子一直在遭受到報復。今年疫情以來,兩人關係有所和緩,但在中秋節前,曹老師再一次給其車鑰匙時,她沒有給其買東西。她認爲正是此舉導致了“不能選舉學習好的”。想到多年的遭遇,她忍無可忍,才選擇了舉報。

汪文月舉報的事由,源自2017年兒子顧明剛上一年級時,曹老師向其索賄的事兒。據她回憶,當年,學校召開秋季運動會時,因爲曹老師曾經教過她,就讓她獨自進入校園,並把車鑰匙塞到了她的兜內。當時她還問:幹嘛?讓我兜兜風啊?曹老師笑了笑,沒有說話。她懂得曹老師的意思了,就出去開了曹老師的車上了街,但因吃不準曹老師是讓洗車還是讓加油,她在大街上一直轉悠。等轉悠到運動會快結束時,纔回家拿了米麪糧油等;後感覺這些東西拿不出手,便又去超市花1000多元買了茶葉,還在車中放了1000元錢。然後託人將車鑰匙捎給曹老師。下午見到曹老師時,曹老師還說東西有點多了啊,咱們關係不至於如此。

後來,快過中秋節時,曹老師在微信裡抱怨單位只發了幾桶油和一袋米麪,並詢問汪文月你們還發不發螃蟹,她回答說肯定要發,並問怎麼了。曹老師沒有說話,她就明白了他的意思,給他到市場上買了數百元的螃蟹。

再後來,他又要了一大箱子生蠔,還有兩箱蘋果梨。“不能說是他直接要的,但都是在他的暗示下沒辦法才送的。”汪文月說。

短短一個多月的時間,讓她送了四次東西。“教育局調查時候說價值4000多元,頂我一個月的工資了。”汪文月說。

老師曾要求退錢的截屏成爲舉報的證據

但令汪文月沒想到的是,送了這麼多的禮,曹老師不但沒有對孩子進行照顧,還接連在班級微信羣裡點孩子的名字。

汪文月說,2017年當年過了十月一日假期之後,她去醫院做手術。進手術室之前,她給曹老師發了短信,說明要住院的情況,並說孩子作業可能沒工夫檢查了,請多擔待。曹老師也回覆了一句“好的”。但兩個小時的手術剛做完,她第一時間拿起手機信息,就發現曹老師在羣裡點名批評了兒子顧明的作業完成得不好;次日8時多,又點名批評其兒子,並要求家長負起責任。

她很生氣地質問曹老師:不是給你說明過情況了嗎,你爲何還要這樣?她的理解,曹老師此舉,是提醒她又該送禮了。她就告訴曹老師:你要什麼我都給,既然這樣的話你再要什麼,對不起,我都不給了。曹老師回覆他說:要不我把錢退給你吧。而她卻說不必了。

汪文月至今還保留着當年的這個微信對話截圖,這也成了曹老師收受其財物的直接證據。記者從中也看到了上述對話。

令汪文月沒想到的是,等她出院之後,曹老師就毫無理由地把顧明的紀律委員給撤掉了。汪文月說,她當時就表示要舉報曹老師,曹老師害怕之後就恢復了她兒子紀律委員的職位,但她兒子顧明害怕曹老師再動不動就撤他的職,就表示不願意再幹了。

王文月說,自此以後,在將近兩年多的時間內,她跟曹老師幾乎沒有任何溝通。但曹老師對兒子顧明的報復從來就沒有停止過,幾乎把兒子逼到了一個絕境。今年疫情期間,因其幫助其他學生家長下載上網課軟件等,她和曹老師的關係得到一定程度的緩解。但在今年中秋節前,曹老師故意選擇在節前公佈要選“二道槓”的消息,她明白這個時機公佈是啥意思,當曹老師也再一次把車鑰匙塞到她手中,她很反感,沒有買任何東西就把車鑰匙還給了他。因此纔有了“不選學習好的”結局,所以她憤怒之下才選擇了舉報。

數十名家長以不讓孩子上課爲由讓撤銷舉報

9月27日上午8時多,汪文月就給滄州市教育局和該教育局石油分局打了舉報電話。大約9時半左右,滄州市教育局石油分局基礎教育科的張科長等4人,把她約到學校的一間辦公室裡做了舉報筆錄。期間,詳細登記了她的個人資料。

第二天,調查人員向她反饋:她的舉報屬實,曹老師自己也承認了,並詢問她有什麼可以解決的辦法沒有。汪文月說,直到此時,她都沒有想到處分曹老師的事兒。在她看來,曹老師既是他的老師,又有教學能力,她委婉地表達了道個歉就算了。他還問曹老師自己想怎麼辦,調查人員說“曹老師想還錢,並想跟你見面談談”。上述相關微信對話記錄,她做了截屏。

但道歉沒有等來,風波就來了。10月13日下午16時左右,汪文月正在上班時,便有家長給其打電話,質問她爲何要舉報曹老師;隨後有兩位跟她關係不錯的家長髮信息問她,到底發生了什麼事,並讓她趕緊到學校,說出事了。

她請假趕往學校,還沒到學校門口,三位家長便讓她將車停到學校大門對面較遠處,說怕她捱打。下車後,三人問她爲何舉報曹老師,她便將曹老師給她車鑰匙她沒買東西等情況做了說明。三人便不再追問,並告訴她,剛纔有人組織了不少家長在學校門口聲討她和罵她,現在他們正在學校的操場裡鬧。隔着馬路和院牆,她聽到了幾個帶頭的人在校園操場裡的罵聲。

汪文月說,她因怕捱打,沒敢停留多久便開車走了。當晚,有一個帶頭在學校罵她的家長還給她打電話,將她辱罵了15分鐘,還威脅說要收拾她。

另一位家長則私信她,說有一位家長建了個羣來聲討她,並號召家長到學校來鬧事。該家長提供了建羣者的手機號及微信暱稱,並說在羣裡聲討她時,因一位家長看不下去,替她說了幾句公道話,就被踢出了新建的羣。根據暱稱及手機號,汪文月判斷帶頭建羣的家長就是任某

還有家長當晚告訴汪文月,當天在學校聲討她時帶頭的便是任某、安某等三人,其中一人負責組織建羣,一人負責逐個通知家長,要大家都要去鬧。全班52名學生,現場去了30多位家長。而在聲討中,他們說她舉報曹老師,罵她不要臉、小人、王八蛋,並號召大家從明天開始,所有的孩子都不要去上學,讓汪文月的兒子顧明一個人去上,什麼時候汪文月把對曹老師的舉報給撤銷了,什麼時候再讓大家的孩子們去上學。

誰泄露了舉報者的個人信息?

想到自己因爲舉報被泄露身份並從而成爲衆矢之的,汪文月氣憤之餘感到很疑惑:是誰故意泄露了她的舉報者身份?是誰唆使這麼多人來聲討她?平時學校管理嚴格不讓家長進,爲何這麼多人能夠進去?

13日當天,汪文月便打電話給孟校長和滄州市教育局石油分局相關調查人員,雙方都否認是他們泄露了她的舉報者身份。次日,她見到孟校長時,再次詢問此事,孟校長開着語音聯繫了滄州市教育局石油分局基礎教育科的張科長。張科長說,曹老師犯的錯誤他們已經調查清楚,他們肯定會給予處分;如果對處分不滿意,還可以向上級反映。至於誰泄露了舉報人的信息,跟他們沒有關係。

11月13日,該局基礎教育科張科長接受記者採訪時說,在調查過程中並不存在泄露舉報人的問題,因爲汪文月是實名舉報,他們找學校老師、家長和學生等調查時,肯定會說是汪文月舉報了曹老師這件事。但如果汪文月是匿名舉報,他們肯定會給她保密的。

對於泄露舉報者身份問題,華北油田十二處學校孟校長11月13日表示,他對此並不清楚。他推測,可能是曹老師因舉報感覺壓力比較大,有那麼一天半天的時間覺得心臟特別難受沒去上課,孩子放學後家長問起來才知道情況的。

11月13日,學生家長安某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說,她們去學校時並不清楚當時發生了什麼事兒,也不知道是誰舉報了曹老師,但後來有個家長被拘留了,“不知道是不是這個家長舉報的,她一直在跟我們鬧事”。她們是在孩子放學後說曹老師沒上課,情緒不好後,纔去學校問問要對曹老師採取什麼動作,爲什麼要給他處分。“這事兒也影響了孩子們,因爲頭天發了‘二道槓’,曹老師就通知不讓帶了。孩子們情緒很不好。”

安某說,她們當天去學校並沒有人去組織,都是全班家長自願去的,現場也沒有聲討人,也沒有罵人,更沒有提如果不撤銷對曹老師的舉報就不讓孩子們去上學的事兒。

安某說,曹老師從教27年,人品非常好。如果他品質不好,早就有人舉報他了,也就沒有誰會主動爲他說事,“我們都爲他抱屈”。說他受賄是根本不可能的事兒,這也太侮辱他了,平時跟他關係不好的叫他去吃飯他都不去吃。

舉報者被學生家長兜頭澆了一盆熱水

因舉報者身份被泄露而遭到聲討之後,汪文月沒有想到的是,此後事情的發展更具戲劇性。

13日被聲討當天,她曾給孟校長打電話,孟校長約她第二天到學校跟曹老師進行調解。次日8時,她去了曹老師的辦公室,孟校長和遲校長都在,他們勸她不要兩敗俱傷。但從8時調解到10時,還是沒有結果。期間,他們提出可以給她調解她與任某之間的關係,但聯繫任某多次,任某並未出現。

大約10許,趁課間操時間,汪文月去了教室,看到任某的女兒在教室,她就走過去就問她:“你媽媽不是讓大家不來上課嗎?你怎麼來了?”說這話時,她還錄了像。說完便回到了曹老師的辦公室。

汪文月說,剛進曹老師的辦公室沒多久,任某便悄然出現,端起一盆熱水趁其不備從她背後兜頭澆了下來。汪文月說,她邊潑水還邊說,她要替曹老師出一口氣;潑完以後還說,可算是替曹老師出這口氣了。

汪文月被潑得頭上臉上都是水,全身都溼透了。當天溫度很低,她被凍得直打哆嗦,並因此感冒了一個多月。幸運的是,當天她盤了頭,熱水先澆在她盤起的頭髮上,因此沒有被燙傷。

被潑水之後,汪文月說她試圖反抗,但兩個校長一人抓住她的一隻胳膊,讓她動彈不得。而任某則對她拳打腳踢,還不斷地撓她。毆打她10多分鐘之後,任某就趁機跑掉了。期間,她曾經試圖報警,但她的手機幾番都被校長等人搶去了,說報什麼警啊。

汪文月懷疑,用熱水潑她替曹老師出氣,是事先策劃好的。不然,怎麼會在上午10時有一盆熱水在等着澆她?此前,校長多次聯繫任某,她都沒有來,怎麼潑水時突然出現了?

任某走後,她才得以脫身,走出辦公室要報警時,遇到了前來調查的警察。她問是誰報的警,警察說是任某報的警,說汪文月威脅其女兒。汪文月也要求報警,並讓警察把她被水潑之後的狼狽情形錄了下來,還給其身上的撓傷照了相,還讓一位在校長對着鏡頭給她做證。

事後她瞭解到,她問完任某女兒走出教室後,任某也曾走進教室,她要全班同學跟着她拍着巴掌一起喊:“顧明媽,真討厭;顧明真討厭。”汪文月爲此也報了警。

11月19日,記者跟任某聯繫,就汪文月所反映情況,以及之後汪文月威脅其孩子和踢門等情況,向任某求證。任某接通電話後,小聲說正在開會,讓等會兒再聯繫。隨後,記者數次撥打其電話,都無人接聽;記者也發去求證信息,直到記者發稿時,依舊沒有收到任何回覆。

校長:家長進入校園是給學校領導施壓,替曹老師說話

11月13日,記者聯繫上被汪文月舉報的曹老師。針對他被汪文月舉報等相關情況,他表示,他是有單位有組織的人,怎麼協調這件事情,由單位由組織出面的情況下,他接受面談。隨後他又表示,記者剛纔所說的汪文月反映的情況,都不屬實。“你聽到的東西不知道你是從哪裡聽來的。如果你想了解這個事情,或者澄清這個事情,希望面談。”

當天,華北油田十二處學校校長孟校長接受了記者的採訪。據孟校長講,關於汪文月的舉報,滄州市教育局石油分局9月27日曾來調查過一次;今天他們又來調查了,他也正在解決此事。

說起事情的起因,孟校長說是因爲曹老師班裡要選“二道槓”,一共有8個名額,但汪文月的孩子沒有選上。因其孩子當初是紀律委員,後來汪不讓他當了,因此這次就沒選上。

對於有家長進入校園鬧事一事,孟校長說這種情況並不存在。他說,可能有的家長對曹老師比較同情,期間說到組織學生不來上課的事兒,但被學校堅決制止了。他們學校告訴家長,家長沒有參與這件事的權利,他們的行爲純粹是給學校添亂。至於怎麼處置曹老師的問題,這有個組織程序的問題,他們肯定會解決,你們家長越這麼鬧,無論對曹老師還是對舉報的家長來說,都是一個刺激。他們爲此還對進入學校的學生家長進行了嚴厲的批評。

對於汪文月和任某是如何在辦公室鬧起來的,孟校長說,汪文月認爲到學校鬧事是任某起的頭,任某可能在裡面起了作用。13日,汪文月跟他打了電話,說要跟曹老師談一談,他說可以。第二天見面後,汪文月說教育局石油分局基礎教育科的張科長說了,必須讓他把任某組織學生家長聲討她和打電話騷擾她的事情調查清楚,但他回答說他沒有這個權利。他當着汪文月的面還給張科長打了電話,張科長說他並沒有要求學校調查泄密者,並說他們教育部門沒有這個權力。

孟校長說,後來,汪文月要找任某過來談談。但在上課間操時,汪文月跑到教室裡問任的孩子:“你媽媽不是不讓大家都不上課嗎,你怎麼來了”。任某聽說後就比較激動,就用水潑了汪文月一身。但水不是熱水,是涼水。潑完後,他們就把二人拉開了,後來就歸了派出所來管了。

孟校長否認汪文月所說的數次控制她的電話並阻止她報警,並說他們也希望警方來處理其間的糾紛。至於汪所說的拉偏架,孟校長說,汪文月也說了遲校長拉偏架的事兒,但哪有這樣的事情,人與人之間並沒有恩怨,他爲什麼要拉偏架。

“委屈孩子了,被捲入這場風波”

汪文月被潑水之後,給弟弟柳鳴打了個電話,述說了她的遭遇。在學校門口,柳鳴見到了汪文月,見她渾身上下溼淋淋的,很狼狽。

柳鳴說,當時他很生氣,本來姐姐舉報的只是老師,任某卻組織家長建羣來罵姐姐,還帶頭圍攻聲討姐姐,現在竟然用熱水來潑她,他就忍不住拿起汪文月的手機,在班級羣裡罵了任某幾句。

兩天後的深夜凌晨,柳鳴11時下班以後,和汪文月一起去了任某家,並踹了任某家的門。“我們受了多大的委屈,結果派出所不給我立案。我們前去就是想跟她理論理論。”汪文月如此解釋當時的動機。

汪文月說,她們當天去的時候,看到任某家的燈都亮着,等到上到樓上敲門時,對方並沒開門,她們就踹了兩腳門,後來看監控踹的時間不過兩三秒。

汪文月與任某的恩怨,並未就此終止。10月26日上午放學時,汪文月的兒子顧明給她打電話,說任某的女兒無緣無故地打了他。她問怎麼回事兒,兒子說:早自習讀英語時,他沒有用手點着讀,任某的女兒就找茬給了他一拳;下課的時候,又趁他不注意,推了他一跤。她問兒子找沒找曹老師;兒子說找了,但曹老師不管。

汪文月覺得任某女兒性格很好,從3歲就跟顧明一個幼兒園上學,之前並不是這樣的人,她打顧明肯定是受了家長的教唆。因老師不管,她又給派出所的一位工作人員說了此事,但對方表示這種事並不屬於他們的管轄範圍。

她就跟柳鳴打了個電話,說要自己去學校找任某女兒問個明白,柳鳴也跟着去了。進入學校後,孩子們正在上體育課,她認識體育老師,就跟體育老師說要打擾幾分鐘,體育老師同意了。她就過去揪住任某女兒的衣領,問她爲何要打顧明,任某女兒說她沒打,並極力反抗。她就對兒子顧明說:人家咋打你的,你就咋打回去。但顧明說不打,她有些生氣,轉身就走了。

柳鳴說,他之所以跟着去,就是怕汪文月衝動,看到她揪任某女兒的衣領,就趕緊去阻攔勸說。

汪文月所講上述情形,因聯繫不上任某,無法從她那裡得到證實。但在採訪時,另一家長安某告訴記者,任某女兒並未打顧明,只是讓他用手指着讀書,汪文月就去威脅人家孩子,還去踢人家的門,並把相關視頻發給了她。

在汪文月提供的其兒子班級羣微信聊天截圖中,有顯示“某某母親”的在羣裡留言,講了顧明媽媽來學校揪着某某衣領讓顧明打之事,並稱“孩子們都非常勇敢,不僅某某(其女兒)知道反抗,其他孩子也站出來指責顧明和他媽媽”。有家長在下面留言:“委屈孩子了,被捲入這場風波。”

汪文月則跟着解釋了其兒子顧明兩次遭到“某某”毆打的情況。但一學生家長立即跟着罵她:“你就是個道貌岸然的人,在這裡還是閉嘴吧!”

汪文月說,罵她的人,就是安某。但安某在接受記者採訪時,否認了其罵過汪文月。

因威脅家長、學生等被刑拘20日

汪文月到學校揪任某女兒衣領後,學校報了警。當天下午,柳鳴去冀中公安局霸西分局長安派出所做了筆錄,然後,他“被關進了鐵籠子”;當晚,汪文月到長安派出所後,二人被安排去做了核糖核酸檢測。10月30日,汪文月被告知被刑拘20天,當天晚上被送往冀中公安局拘留所。柳鳴同樣被刑拘20天,但因其腰椎被一輛三輪撞傷,暫緩收押。

被關押三天後,因患有低鉀症,汪文月身體出現嚴重不適,體重由90多斤迅速增長到120多斤;10月2日,她被解除拘留到醫院看病。但出來後,她對自己被刑拘而對方沒有受到同等待遇而耿耿於懷。

汪文月向記者提供了兩份《冀中公安局霸西分局行政處罰決定書》。在編號爲冀中霸公(長安)行罰決字(2020)0014號中,稱汪文月因其觸犯《治安管理處罰法》地二三十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對其行政拘留10日。事由是10月26日14時許,朱某(任某女兒)正在學校操場上體育課,汪文月帶其兒子顧明來到朱某身前,雙手抓住朱某的雙肩讓其兒子顧明打朱某,造成教學秩序無法正常開展。

另一份編號爲冀中霸公(長安)行罰決字(2020)0015號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則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2條第一項和第二項之規定,對汪文月各處行政拘留10日,合併處罰行政拘留20日。

處罰事由包括;10月14日上午10時在學校上課間操期間,到班級拿手機錄着對任某女兒說威脅的話;10月14日中午,其指使柳鳴在班級微信羣對任某進行辱罵和人身攻擊;10月15日下午兩次到任某家樓下對任某進行人身威脅;10月16日零時和1時兩次帶着柳鳴踢踹任家防盜門,並對任某進行辱罵和人身威脅。

汪文月認爲,上述行政處罰書顯失公平,比如她10月14日到教室對任某女兒並無威脅語言,反而任某有教唆孩子們辱罵其母子情節;在班級微信羣裡的辱罵也是相互的;其到任某家踢門等也是因爲任某組織人員遊行、對其潑水等行爲所致,屬於激情過錯,且並未造成財產損失,充其量屬於民事侵權行爲,給予批評教育即可,但給予這麼長時間的行拘,這樣的處罰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並加大了雙方的矛盾激化。

同時,她認爲任某等人組織數十人在學校內外遊行並對其進行人身攻擊,建微信羣對其進行詆譭,對其潑熱水進行侮辱,在教室教唆小朋友一起辱罵其母子,也理應受到對等處罰。她們爲此報了很多次警,但警方均未對對方進行處罰。尤其是10月26日晚,她去長安派出所做核糖核酸檢測時,任某單獨和帶其家人兩次去汪文月的母親家,對其60多歲的母親進行威脅謾罵,並且也跺了她家的門。她母親多次前去派出所報案,並帶了很多鄰居作證,但並未得到警方的立案。

令汪文月頗感蹊蹺的是,在其被解除拘留當天,長安派出所以有錯別字爲由,從其母親手中”騙走”了之前下達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然後給了兩份新的。記者看到的兩份就是新換的那兩份,上面少了汪文月母親的簽名。

此情況被汪文月的母親證實,據其講,當天他們要得很急,她並不知道他們要幹什麼,就回家去拿了。換了以後感覺不對勁,就多次前去索要,但對方表示已經撕掉扔垃圾桶了。“處罰書上如果改動一個字,意思可能就變了。他們爲何要那麼着急地收回?”

就汪文月所反映的其被行政拘留及執法不對等等問題,11月13日,記者向冀中市公安局霸西分局長安派出所夏所長聯繫,其表示,需要帶着證件到分局辦公室詢問,在他那裡沒法回答。

滄州市教育局石油分局:曹老師的行爲不是索賄

從家長舉報老師,演變成爲家長與家長之間的對壘,並矛盾升級到警方介入。在引起如此軒然大波的背後,汪文月的舉報是否屬實?教育局調查結果怎樣?

汪文月反映,自組織家長圍攻她並向她潑水之後,她再跟滄州市教育局石油分局相關人員聯繫時,他們的態度都變了,開始敷衍她起來,後來再打電話就沒人接了,發短信也沒人回,事發將近兩個月,教育局再沒有任何消息反饋。

11月13日,記者聯繫上滄州市教育局石油分局基礎教育科的張科長。張科長說,調查結果已經清楚了,他們已把相關材料從業務部門轉到了紀檢部門,今天紀檢部門已經去學校補充調查了。調查顯示並不存在索賄情況,舉報者是曹老師的學生,她每次去找曹老師那裡會買點東西,曹老師也接收了,但這不能說是索賄。至於具體處理情況,可詢問分局紀檢科。

當天,該分局紀檢科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他們剛從學校瞭解情況回來,彙總之後會到下週分局黨委會上做出相應討論和研究,之後纔會決定該怎麼辦。如果下處分的話,會在教育系統裡下發。

11月19日,記者再次聯繫該分局紀檢科。一位工作人員說,他們已經跟曹老師調查取證過,但一些事實還需要跟舉報人覈實,但舉報人的電話從週一打到現在,一直沒有人接。

通過調查他們認定,曹老師的行爲不是索賄。因舉報人與曹老師是師生關係,爲主動交好曹老師,在2017年9月29日開運動會時,她就去向曹老師要車鑰匙,說要給曹老師洗車,但曹老師沒給。她就去搶,曹老師爲避免身體接觸,就把車鑰匙給她了。她出去轉悠了一個多小時,車也洗了,可能也買了點東西,10點多把車鑰匙還給了曹老師;中午12時許她還告訴曹老師車內有東西,還提醒有一種辣椒醬很特別。曹老師打開後備箱後發現她所買的東西,還在辣椒醬旁發現了1000元現金。曹老師告訴舉報人,說這有點傷師生感情,準備把1000元錢退給孩子讓拿回家。但因爲孩子小,怕帶丟了,也怕孩子知道送禮這件事情,就沒讓他帶。下午見到舉報人時,曹老師要把錢還給對方,但對方沒有要。沒有辦法之下,曹老師說錢歸他暫時保管,以後孩子交什麼費用,就用這些錢來交。據曹老師統計,從2017年到2018年,他一共爲孩子繳納了382.1元的各項費用,其所收家長的1000元還剩下617.9元。

該工作人員稱,經過調查發現,舉報人一共向曹老師送了四次禮物,一次是河蟹,一次是十來個蘋果,一次是一小箱子QQ星飲料,都是放在小區門衛處。舉報人住院期間,曹老師曾分兩次轉給她兩千元錢,但她都沒有收。

對於上述情況,該工作人員表示,還需要向汪文月核實,但一直聯繫不上汪文月。關於汪文月反映的舉報這兩個多月中,她撥打了無數次電話,但均沒有人搭理她的情況,以及她的舉報人身份被泄密的情況,該工作人員表示,之前的情況,他並不知曉。

(應受訪者要求,文中汪文月、顧明、柳鳴等均爲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