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批考招決議無效 籲「先考後招、增指考名額」

國教盟控大學聯會決議程序不符合章程規範。(圖/記者崔至雲攝)

記者崔至雲/臺北報導

國教行動聯盟今(26日)指出,近年考招亂象不斷,儘管教育部及招聯會在經過23次討論後,曾在103年公佈「先考後招」原則,並在104年經教育部核可、105年的四場公聽會及多場座談會中,獲得83.8%的教師民衆認同。但招聯會卻在104年7月由賀陳弘擔任召集人後,竟要改變「先考後招」原則,仍採先申請再分科測驗,「考招考招」兩次分發之方案

國教盟指出,招聯會雖辯稱有事後以E-Mail函詢當日參與常委會之委員追認該日決議云云。但依照招聯會組織章程第十一條規定,常委會開會及決議,須以本人出席會議爲之,並無規定可以不出席會議而以E-Mail通訊投票決議爲之,抑且依照上開規定,主席系在正反雙方同票數時,方有投票之權利。因此,該通訊投票應屬無效。

▲國教盟認爲,大學入學應依照教育部覈定公佈之考招三原則,採「考完後招」方式辦理。(圖/記者崔至雲攝)

律師張致祥說明,有18位今年覺得權益受損的家長願意集體提出陳情與訴願。家長們願意參加的理由包括,孩子高三沒有學到完整高三的課程內容, 學習權益受損;孩子想好好準備指考,但學校高三下學習氣氛太差,沒法靜下心來學習;學測沒有鑑別度,在學校成績表現差很多的同學卻在學測拿到好的成績;孩子覺得學測不具公平性,所以把主力放在指考,但沒想到今年指考錄取名額竟不到三成,升學權益受損等。

國教盟今集結至教育部前高喊「決議無效、先考後招、增加指考外加名額」,並提出訴求,確認105年12月2日招聯會常委會決議及會議紀錄無效、大學入學應依照教育部覈定公佈之考招三原則,採「考完後招」方式辦理、今年度考招亂象補救措施,「國立大學在不影響教學品質條件下,今年以外加方式提高指考錄取名額」。

對此招聯會指出,111學年度適用的「大學多元入學方案」,如同歷次考招方案不同程度的調整,都是經由常務委員會及會員大會討論以最大共識決定。本次調整案經由第7屆常務會員會在104至106年連續召開9次常委會討論提出方案,且歷次的常委會會議記錄,必經過下一次的常委會中再度宣讀內容確認無誤的程序,爲求慎重明確,最後在106年3月29日的會員大會決議時,更以舉手表決方式確認,以57票同意、1票不同意,通過後並依法報教育部覈定。

▲針對國教盟提出的「提高今年指考錄取名額」訴求,教育部強調,今年各項招生管道名額及簡章均已公佈,如臨時變更考試分發招生規定及名額,將嚴重影響招生公平性。(圖/記者林敬旻攝)

面對部分團體的不同聲音,招聯會15所常委學校校長在今年5月12日共同發表聲明,以「多元漸進」爲社會及各大學的共識方向,強調維持教育穩定發展,是各大學一貫的努力。因此以「現況微調」及「分階段銜接」爲上位原則,儘量減少高中與大學的適應困難以及社會焦慮。並肯定這個方案能發展大學多元選才評量、協助高中適性教育,並且維持與現制連續性

針對國教盟提出的「招聯會105年12月2日決議無效,大學入學應考完後招」訴求,高教司科長佳音說明,各大學爲辦理聯合招生,依大學法第24條組成招聯會,其組織運作議題討論,依其章程及議事規定辦理,如遇爭議,將請招聯會對外說明決議處理過程;如擬提行政救濟,教育部也會請招聯會依法答辯。

另外,有關「國立大學在不影響教學品質的條件下,今年以外加方式提高今年指考錄取名額」訴求,郭佳音強調,今年各項招生管道名額及簡章均已公佈,繁星推薦及個人申請招生也陸續辦理完竣,且歷年來爲避免重複錄取,也規定錄取學生不能再參加考試分發,如臨時變更考試分發招生規定及名額,將嚴重影響招生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