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遲誤上訴期間1天 高院駁回林杏兒當選無效之訴

前國民黨中常委蕭景田去年選舉期間爲求臺北市議員候選人林杏兒當選,涉嫌行賄,士林地檢署偵辦期間也對林提起當選無效之訴,一審駁回告訴,高等法院證實,二審因檢方遲誤上訴1天,再次駁回檢方上訴。

全案源於去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期間,林杏兒是臺北市北投、士林選區市議員候選人,蕭景田爲求林杏兒當選,涉嫌對該選區多名里長候選人行賄,林杏兒後續順利當選。

士林地檢署介入偵辦後,依法向士林地院對林杏兒提起當選無效之訴,一審法院認定檢方舉證不足,林杏兒無知悉、授意蕭景田涉賄;二審高等法院認爲,因檢方遲誤上訴期間1天,遂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對此,士檢初步迴應,尚未接獲判決書,等到狀況釐清後將正式對外迴應。

國民黨北市新科議員林杏兒。本報系資料照/記者餘承翰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