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決反對闖關通過國民參審制 中華人權協會提出三大缺陷

中華人權協會理事長高思博。(本報資料照片

針對民進黨團擬在臨時會闖關通過國民黨參審製法案,中華人權協會今天發聲明,堅決反對立法院召開臨時會,強渡關山通過司法院版極有爭議的《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呼籲立法院朝野協商暫緩處理此案,再廣納各界建言,以求周延,避免草率立法,以免造成災難後果

中華人權協會提出司法院版國民參審制有三大缺陷,首先「被告沒有選擇權,國民強迫中獎的參審」,司法院版本的《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所適用的對象,原則上是最輕本刑10年以上的重罪。對於涉犯如此重罪被告的審判程序,司法院竟然拿被告的生命與自由作爲實驗品,剝奪被告選擇由職業法官單獨審判,或是由人民共同參與審判的選擇權,嚴重戕害被告受憲法保障的訴訟權;甚且玩弄話術,隠蔽了對國民而言,參與審判乃是強迫中獎的義務而非賦權,把法官審判的義務變爲國民之義務,憲法依據何在?

其次,「缺乏共識,沒有配套的司改恐成公審」,如同各界所共知,對於刑事重罪案件是否要排除職業法官單獨審理,採行由一般素人共同參與審判,不論社會大衆或司法社羣,對此都還沒有達成共識。在社羣媒體如此發達的環境下,如果沒有一套排除訊息污染以至先入爲主的制度,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恐將變質爲人民公審。此外,對於人民參與刑事審判制度,各界更尚有主張參審制、陪審制或雙軌並行的重大分歧。因此,在社會缺乏共識的情況下,實不宜貿然通過司法院版本的《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

再者,「倉促通過,權責不明的立法反成災難」,司法改革固然是人民衷心所期待,但司法改革不能拿無辜的被告當實驗品,也不應無所本的加重人民負擔,司法院版本《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也未解決法官及參審國民間分工及避免相互干擾的難題,將來法官不足依然,國民參與淪於背書,如果此次司改再失敗,恐導致人民對司法絕望,司改二字再也無人靦於啓齒。因此我們認爲,社會各界及司法院應該暫時停下腳步,仔細聆聽衆議,廣納各方意見,暫停草率立法,這纔是真正支持司法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