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發函銀行業 不當行銷保單將開罰

金管會發函嚴格要求銀行銷售保單時,不得用客戶存款資料進行不當行銷。(圖/資料照)

記者江羚瑜/臺北報導

最近包括銀行公會、信聯社在內,都陸續收到金管會的最新發函,嚴格要求銀行銷售保單時,不得利用客戶存款資料來進行不當行銷,且金控、銀行等母公司也同時要監督保經保代有無違反規定,一旦違規,金管會將對金控、銀行祭出罰則

金管會指出,銀行銷售保單的新保費收入佔壽險契約保費高達6成,過去也常接到客訴案件直指銀行有不當招攬行爲,爲了強化銀行通路管理,避免減少爭議再起,銀行局發函嚴管要求各銀行、信合社等銷售保單。銀行局副局長邱淑貞也表示,每年銀行銷售保單、財富管理商品都會被列爲檢查重點,銀行局也將不定時派員抽查。

金管會提出三點建議,包括銀行及金控母公司必須落實內稽的內控規定,督導其保經保代子公司,檢視相關申訴案有沒有違反規定;且銀行必須受理人員招攬保單所產生的申訴案,積極協助客戶與保險公司保經代之間進行協商

最後,金管會也約束所有人員不得利用客戶存款資料來進行不當行銷,同時未告知保單風險及商品屬性,亦不能以定期存款利率與保單報酬率相比較,只要強調投資型保單報酬率等都屬於不當行銷的範圍,若是通案性的缺失,將對銀行或金控母公司以內控問題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