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專家意見 申訴人信服了

“之前對工傷的認定及相關法律理解不到位,今天看到檢察官轉來的‘檢答網’上專家的答覆意見,我代表學校撤回監督申請。”近日,河南省鶴壁市民辦學校負責人李某表示。

2018年11月22日17時,該校職工蔣某下班後在學校附近吃飯,飯後返回學校途中發生交通事故當場死亡,交警部門認定肇事車輛全部責任。2019年1月,人社部門認定蔣某爲工傷,民辦學校不服,提起行政訴訟。法院一審、二審和再審均判決駁回該校的訴訟請求

今年9月,學校向鶴壁市檢察院申請行政檢察監督。受理該案後,檢察官張保民經閱卷和走訪,全面瞭解了案件爭議焦點。學校認爲,全校實行封閉式管理,並明確規定“在校工作時間內,一日三餐必須在校餐廳就餐……”。因此,蔣某擅自外出吃飯途中不屬於上下班途中,不能被認定爲工傷。

張保民多次向李某釋法說理,但李某仍心存疑慮。隨後,張保民向李某介紹了“檢答網”的性質功能,並就案件爭議的焦點問題在“檢答網”上進行了諮詢。不久,省檢察院的專家在“檢答網”上給出答覆意見:職工違反勞動紀律,遲到、早退等是否屬於上下班途中,應結合職工是否有過錯進行認定。職工無過錯的,只是由於客觀原因引起的,應當認定;職工即使有過錯,但這種過錯和失去工傷保險資格這一嚴重後果相比不合比例,亦應當認定。一般而言,職工因屬於違反勞動紀律,應當受到勞動紀律的制裁,但原則上不影響其“上下班途中”的認定及工傷認定。

收到回覆後,張保民第一時間告知李某。李某認爲專家答覆於法有據,入情入理,主動撤回了監督申請。12月7日,鶴壁市檢察院作出案件終結審查決定。(劉立新 何芳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