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軍女童命案逆轉 許榮洲停押責付面無表情

女童姦殺案一審許榮洲殺人,二審逆轉無罪。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被控犯下民國85年空軍作戰司令部女童命案的前士兵許榮洲,一審被判刑18年,臺灣高等法院2日以全案缺乏直接證據改判許無罪,並將許榮洲停押責付。特偵組發言人陳宏達表示將待收到判決後,決定是否上訴。

許榮洲聽完無罪判決後面無表情法警帶他辦理責付手續後,由律師陪同步出法院,未發一語搭乘計程車返家。

民國85年,國防部空軍作戰司令部營區發生5歲女童遭性侵殺害案,當年軍方速審速結,並於86年槍決遭指控犯案的士兵江國慶。全案因發現刑求等偵辦瑕疵監察院民國99年間糾正軍方,檢察總長黃世銘於同年指示檢方重啓調查

經特偵組及臺北地檢署歷經4個月調查,根據事後在現場發現的1枚血掌紋與當年營區另一士兵許榮洲相符,改認定許男犯案,而非江國慶。檢方於民國100年5月起訴許,臺北地方法院100年12月判許男18年。

最高檢察署特偵組發言人陳宏達指出,待收到判決後,將召集臺灣高檢署蒞庭檢察官開會,研究判決理由,必要時也會召集當初偵辦及蒞庭一審案件的北檢檢察官參與,共同研討後,再決定是否提起上訴。

檢方起訴時指出,許榮洲在偵辦期間未完全自白全部犯行,經過鑑定,許男爲典型的固着型戀童症者,有穩固的犯罪模式路徑,需較長刑期矯治,以防再犯,依殺人等罪嫌,對他求處20年有期徒刑。

時任承辦江國慶錯殺案、女童姦殺案的北檢主任檢察官許永欽及檢察官李鴻維在案件偵結時表示,辦案期間心情沉重,全案偵結後「如釋重負」。李鴻維現在已調任特偵組檢察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