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TV歡唱爆衝突 垃圾桶砸瞎一眼判賠36萬元

陳男新竹市KTV歡唱後與人發生口角暴力行爲。(圖/記者陳凱力攝)

記者陳凱力/新竹報導

陳男與徐男、余男3人於2016年到KTV作樂離場時,與彭男等3人爆發口角衝突,陳男等3人拿起垃圾桶餐盤等物,砸向彭男等3人。彭男右眼球遭砸中破裂,送醫後搶救眼珠無效。3名被告事後共同賠償彭男36萬元,彭男也請求法官從輕發落。最後法官依重傷害罪判陳男及余男1年7月、1年8個月徒刑,另徐男1年6個月,緩刑5年。

陳男、徐男、余男3人於2016年5月間到新竹市笑傲江湖徹夜飲酒K歌,歌唱結束後在走廊準備付錢出場,竟與彭男等3人互看不順眼,互嗆輸贏,陳男等3人即順手拿起垃圾桶、餐盤等物,砸向彭男等3人,彭3人遭打節節敗退,紛遭對方拳打腳踢,一團混戰之際,彭男右眼遭對手砸中破裂,送醫後搶救眼珠無效,達毀敗眼睛重傷害的結果,另2人則多處掛彩。彭男事後眼瞎了,向3人提告重傷害罪。

3名被告均向法官表示,確實與對方有鬥毆,也有拳打對方,或隨地拿起硬物毆打對方,只是沒有做出任何傷害對方導致重傷害的事。當時是突發狀況,雖有人拿飲料桶、餐盤砸對方,但只碰到對方2次,且都打到背後或腦後,沒朝正面攻擊,被害人右眼瞎了,所造成的重傷害有因果關係

雖被害人向法官表示,本來右眼就白內障,但仍看到東西,只是與對方打架後,右眼就完全看不見了,證明被害人在案發時被對方3人圍攻,導致右眼遭重傷害,是有相關的。

而法官調閱監視器畫面比對,確認被告3人亂拳圍毆及用金屬硬物傷害被害人,事證明確,認定3人犯傷害致人重傷罪,是共犯

法官審酌,陳男等3人,年輕氣盛,酒後與被害人口角,混戰中一時失慮,不知節制釀成不幸,但3人與被害人沒有深仇大恨,隨手拿走硬物,並非刻意攜帶凶器,主觀惡性不重,且案發後賠償被害人36萬元,被害人也請求法官對3人行輕發落,因此刑法59條減刑,最後依重傷害罪判有前科的陳男及余男1年7月、1年8個月徒刑,另徐男1年6個月,緩刑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