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性侵勒斃「割乳做標本」!華山分屍魔陳伯謙二審逃死 改判無期徒刑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犯下華山分屍案的射箭教練陳伯謙,涉嫌性侵女學員後勒斃,再將屍體肢解,割下死者乳頭下體,試圖製作標本,其餘屍塊裝袋棄屍陽明山檢方起訴後求處死刑一審臺北地院也將他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案件上訴第二審,高等法院7日宣判,逆轉改判陳柏謙無期徒刑,可上訴。

▲華山分屍案嫌犯陳伯謙,二審逃死。(圖/合成照照片來源:爆廢公社、記者黃克翔

陳男2018年於華山草原上搭建「野居草堂」,推廣傳統弓道技藝,死者高姓女學員多次到草堂上課。案發於當年5月31日下午4時許,高女前往草堂與陳男等人聊天飲酒,最後酒醉昏睡,隔天凌晨,陳男趁高女無力反抗時性侵,高女雖明示拒絕,但陳男仍不罷手,性侵得逞並勒斃高女。

陳男持利刃將死者分屍,在草堂內肢解成13塊,分屍成7大袋。陳男還將死者左乳頭、下體割下,第二天清晨將屍塊載運至陽明山區棄置,再返回草堂以明礬、鹽覆蓋左乳、外陰部帶回家企圖製成標本收藏。死者家屬苦尋多日,警方最後突破男心防,陳男坦承犯案。檢方起訴後求處死刑。

臺北地院一審時,陳男翻供,辯稱另有一名ERIC的臺灣籍男子殺害,他受威脅後協助分屍與棄屍。一審法院不採信,認定陳男有罪考量他與高女僅認識數天,並無親密交往關係,僅因高女不從就性侵殺人犯罪手段極端殘酷,惡性重大至極、泯滅人性,屬情節最嚴重犯行,有必要與社會永久隔離,因此將他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二審期間,高女家屬出庭應訊,痛罵陳男「人渣」、「畜牲」,甚至欲飛踢陳男。全案於7日宣判,高院逆轉改判無期徒刑。可上訴。

▼華山分屍案兇手陳伯謙。(圖/記者吳銘峰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