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清德:南鐵東移 李鴻源「圍魏救趙」對不起臺南市民

地方中心/臺南報導

南鐵拆遷戶持續抗爭臺南市賴清德21日表示,南鐵案苗栗大埔本質是不同的,他的責任是如期推動,但也不輕言強拆民宅;有關內政部長鴻源的說法,他則表示非常「震驚與遺憾」,因爲有「圍魏救趙」的意圖,硬將臺南市拖下水,如果因此導致工程延宕或停擺,那麼「李部長對不起臺南市民」。

賴清德21日召開臺南市鐵路地下化說明會,表示臺南市鐵路地下化與苗栗大埔徵收案,兩案本質上截然不同,他擔憂社會各界不明瞭,造成誤解,導致工程延宕,會對期盼鐵路地下化20多年的全體臺南市民不公平

賴清德表示,鐵路地下化的公益性「毋庸置疑」,因爲自救會所提出的工法版本,從各角度看,無論拆遷戶數、軌道鋪設及切換次數、施工方式、總工期、地下結構厚度、連續壁至用地範圍邊界、安全性交通影響,都沒有優於行政院版本,所以市府沒有其他的選擇,繼續推動行政院覈定的版本。

賴清德表示,基於對市民的照顧與「體恤被拆遷居民情感」,除了可依法獲得徵地補償外,住在鐵路沿線的居民因鐵路地下化成就大臺南的交通建設,市府額外提出「專案照顧住宅方案」,選定南臺南副都心火車站前,生產路對面的精華地段,蓋住宅照顧方案,讓拆遷戶以成本價選購。

賴清德表示,鐵路地下化的推動,在公益性、必要性、對居民的照顧,都沒有問題之餘,卻發生「外縣市民衆」不明事由,而產生誤解,若導致整個重大建設的延宕或停滯,對於臺南市188萬市民是非常不公平的。

對於自救會抗爭,是否影響工程延宕一事,賴清德表示,工程覈定與執行由交通部主導,市府主要是配合交通部執行土地徵收,市府將依照既定期程推動,並要求交通部如期如質完成,至於交通部是否會受其他因素影響,因而使本案有變化或延宕,則不得而知。

賴清德說,苗栗大埔事件是徵收農地,興建工業區住宅區商業區,以土地增值價值來滿足開發費用,但鐵路地下化費用,是由市政府與交通部分別負擔。鐵路地下化後,騰空的土地將規劃爲公園綠道鐵軌上方既是道路,也就無法「還地於民」。他補充說,就徵收目的,大埔案是開發工業區,南鐵是交通部重大交通建設;就徵收後用途,大埔是設廠、劃設住宅、商業區,南鐵是將鐵軌地下化,上方爲公園道,全部是交通建設;就徵地必要性,大埔可選擇其他土地做工業區開發,南鐵是配合現行鐵路,致無法遷移它地,徵地是唯一選項;就拆遷房屋,大埔部份屋主拒絕拆屋,南鐵則無論各界所提任何工法版本,都必須拆除房屋;就照顧拆遷戶,大埔是依法定補償,南鐵除了依法定補償,並提供照顧住宅方案。

至於經建會有意將臺南市鐵路地下化列入跨域加值計劃,引起外界疑慮臺鐵藉此活化營利,他表示,去年在行政院會堅決反對納入,所以最終覈定的計劃中,臺南市鐵路地下化確定沒有列入跨域加值計劃,因此並沒有任何財團利益炒作的空間。

內政部長李鴻源將臺南市鐵路地下化與大埔案混爲一談,賴清德表示,對於李部長的發言,感到震驚與遺憾,顯然李部長髮言前,並未詳細瞭解鐵路地下化在本質上與苗栗大埔不同,把二案相提並論,將造成臺南市鐵路地下化推動的困難,如果因此導致工程延宕、停擺,李部長對不起臺南市民。李部長以政治的角度出發,並未實際瞭解兩案在工程、路線與過程的不同處,就出此言,是不恰當的,將臺南市拖下水,讓人懷疑有「圍魏救趙」的意圖。希望其他中央長官不要再犯同樣錯誤,否則對臺南市不公平。

反南鐵東移」自救會長俊文說,南鐵案和大埔案根本就是一樣的案子,都是攸關人權和土地徵收的問題,如果真的要說兩案不同,只有一個,就是一案在北部,一案在南部,南鐵案(南方大埔)發生在民進黨執政的縣市,大埔案發生在國民黨執政的縣市。

行政院民國98年覈定臺南鐵路地下化工程案,從臺南市仁德區到東區,全長8.23公里,預定民國106年完成。南鐵案預定拆除鐵路東線407戶住家,被拆遷戶組成自救會抗爭,且提出不同工法版本,但賴清德今年3月向市議會報告,決定採用行政院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