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白立委提電價凍漲 臺電:不能違法 那會更麻煩

臺電。聯合報系資料照片/記者杜建重攝影

針對藍白立委提電價凍漲案進入一個月協商冷凍期一事,臺電29日表示,電價調整是依據電業法由電價費率審議會通過,是依法所作的決議,28日已公告調整後各類用戶電價表,新電價將在4月1日如期上路。

臺電官員強調,如果臺電不照電價費率審議會決議內容進行,會變成是臺電違法,「那會更麻煩」。

立法院昨處理國民黨團、民衆黨團分別提出的電價凍漲提案,但由於民進黨團認爲立法權不該干涉行政權,提議交付朝野協商,因此二項提案也將進入一個月協商冷凍期,暫時不會做成決議。對此,臺電表示,在提案沒有確定之前,臺電仍會依照電價審議委員會通過的決議,4月如期調漲電價。

臺電表示,電價審議委員會22日拍板,4月起進行電價調整,這是經過審議會決議,臺電也依行政程序如期作業,公告,並呈報經濟部,就是依照行政程序去執行,和去年,前年都一樣。

臺電強調,電價審議制度是依據電業法第49條,也是立法院通過的,當時大家都有共識成立專業委員會,結合產官學及消費者代表,大家一起做決定。因此,現階段臺電只能做該做的事,就是依照行政程序去執行,立法院可以透過質詢與預算,來執行監督工作。

臺電指出,「電價費率審議會」是立法院於2015年1月20日第8屆第6會期第18次會議決議設置,並配合2017年1月26日電業法修正公佈,將審議會納入電業法予以規範,法源依據及運作程序皆遵循立院決議所制訂。

如果一個月的協商冷凍期過後,立法院做出凍漲電價的決議該怎麼辦?臺電表示,以前沒有遇過這種情形,不知道怎麼辦,可能到時候再看經濟部的指示,臺電再配合辦理。

臺電強調,作爲國營事業,尊重國會運作及立法委員提案權,但也盼外界能理解電價費率審議會秉其專業判斷,依法所作的決議,讓臺電能續行穩定供電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