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爛雞雞、舔屁眼」前女友狂譙:註定當一輩子的小狼狗

謝女數次在臉書留下污辱字眼,如爛雞雞。(圖/示意圖記者周宸亙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臺北市一名謝姓女子不滿變成女友,去年2月在臉書罵黃姓前男友及其陳姓女友,出現小狼狗、舔屁眼等字眼,被依妨害名譽告上法院士林地院判決,謝女公然侮辱處拘役30天、散佈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處有期徒刑3月,均得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謝女2015年9月先在黃男開設的臉書社團留言,指稱「騙子」、「超級爛人」;隔年2月更到陳女友人的頁面留言,「陳XX,你愛包養你的小狼狗,黃XX就管好他的爛雞雞,他最喜歡別人舔他的屁眼」、「黃XX你這輩子註定要當陳XX的小狼狗,也只能靠女人吃軟飯的小狼狗…」

法官認爲,謝女無法指出「騙子」的實際行爲,「小狼狗」也在虛構包養的不實指控案發後也沒有悔意,不僅尚未達成和解,還有騷擾的原告的行爲,不宜輕縱以示懲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