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聖傑告詐欺不起訴 女方無套性愛孩子的爹另有其人

李聖傑否認是孩子的爹。

地方中心高雄報導

歌手李聖傑今年7月被爆和女子蔡昕璇婚生子,除了出面否認並對女方提告,DNA鑑定報告指孩子的爹另有其人,高雄地檢署偵結認爲,蔡女合理懷疑,難以認定有詐欺等犯意,將她不起訴。

高雄地檢署不起訴處分書指出,女子蔡昕璇(右圖)於2年前的耶誕節高雄市觀看李聖傑演唱會,會後在李聖傑的臉書粉絲部落格留言,雙方進一步認識和交往。

媒體於今年7月報導,李聖傑和神似藝人方馨的蔡女未婚生子,李聖傑開記者會否認蔡女的小孩是他的骨肉,並指蔡女以小孩就醫等爲由要脅1200萬元,對蔡女提出詐欺並提出「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之告訴。

蔡女於偵訊一開始堅稱懷孕前都只和李聖傑發生性關係檢方採集大人口腔黏膜和小孩血液親子鑑定,報告出爐後證明孩子的爹另有其人,蔡女堅決否認,並指高雄榮總所作血液樣本錯置

後來檢方出示DNA鑑定報告說明,如果樣本有錯,報告結果怎麼會顯示小孩與她有血緣關係?蔡女才坦承曾和另一名男子發生性關係,因爲喝醉酒沒有印象有無戴保險套,但她事後有服用避孕藥

檢方採樣送法醫研究所進行DNA親子鑑定後,認定李聖傑並非是蔡女小孩的生父,但蔡女在難以知悉李聖傑和小孩是否存有一等親子關係時,出自主觀上合理懷疑發言,並無涉及誹謗及詐欺犯意,因此將她處分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