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益世涉貪案外案 高市議會副議長等遭起訴

記者孫曜樟/臺北報導

最高檢察署特偵組在偵辦林益世涉貪案時,查出現任高雄市議會副議長蔡昌達及前中鋼總經理陳振榮等人,涉嫌向業者索取回扣並賎賣中鋼脫硫渣,特偵組在分案偵辦後10日將蔡、陳等人依藉勢藉端勒索未遂、背信等罪提起公訴。

▼林益世涉貪案扯出案外案,高雄市議會副議長蔡昌達,前中鋼總經理陳振榮遭起訴。(圖/資料照片)

特偵組表示,在偵辦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涉嫌收賄等案件時,在偵查期間,另外發現蔡昌達在擔任高雄縣議員期間,與天山資材股份有限公司執行董事顏萬成交好,且得知地勇等3家公司脫硫渣業者,獨攬中鋼脫硫渣清運獲利豐厚,於是,曾向地勇公司陳啓祥探詢是否可以出讓脫硫渣權利,因陳正遇到林益世向他索賄6300萬元,於是遭陳啓祥拒絕。

嗣後,中鋼與陳啓祥等3家公司就脫硫渣清運進行換約時,僅通知地勇等公司,而未通知天山公司,於是蔡昌達便向中鋼出言恐嚇,並對高雄市環保局人員施壓,查處地勇等公司脫硫渣清運過程,再開具罰單以逼使陳啓祥讓出清運權給天山公司。

檢方在去年9月間訊問蔡、顏後諭令依300萬元及200萬元交保;專案小組經8個月的調查後,10日偵結,依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2款、第2項的「藉勢或藉端勒索財物未遂」罪名,將他們起訴。

特偵組也查出中鋼前總經理陳振榮等6人涉嫌賤賣脫硫渣給地勇陳啓祥等3家業者,並從中謀取利益,造成中鋼蒙受重大受損,另依證交法的特別背信及刑法的背信罪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