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博志/司法要被尊重 「止謗莫如自脩」是唯一途徑

▲彰化地檢署偵辦段宜康曲棍球」案的檢察陳隆翔,日前遭監委彈劾,引發檢察界衆怒。(圖/記者潘永鴻攝)

凌博志/前高雄地檢署檢察長

彰化一位檢察官因「辦案不妥」,被監察院彈劾,檢察界竟發起大連署,說要捍衛辦案正義,譴責政治介入⋯⋯。我有一句話要告訴這些檢察官:止謗莫如自脩。

司法不被信任由來已久,從更早之前被獨裁者操控,淪爲威權統治工具;到不久前檢察總長甘爲鷹犬,和當權者沆瀣一氣,整肅政治異己;到一年前奶嘴法官僭越職分曲解憲法,爲濫權泄密的前總統脫罪,包括審檢,可曾有一人虛心檢討,自省自責?

彰檢檢察官遭彈劾,監委是否越權干預,當然可以討論,發動司法官連署,聲援被彈劾檢察官,可以理解,但攻擊個別監委的政治立場,質疑政治介入,不僅不能說服社會大衆,反而讓人想起我們的司法過去是如何向權力者交心,展現其「政治正確」。

列位檢察官,當你們厭惡政治介入時,當年特偵組八位檢察官排排站,振臂高呼不辦出扁案,將集體辭退;黃世銘案子未結就密報總統,並開記者會對外宣佈,你們有無連署爲司法正義發過一聲?監察院決議不彈劾毆警關說的張通榮和濫權泄密的黃世銘,你們有無集體譴責他們的「政治正確」?

最後再請教,侯姓檢察官起訴馬英九特別費案後,一路被馬報復追殺,從提告僞造文書、聲請再議、請求交付審判下條子王清峰調查,直到侯被記申誡,才善罷干休,你們可曾向馬、王說過一個不字?或給過侯檢一絲同情、一句安慰?

司法要被尊重,審檢人員要被尊敬,內省、自修是最速、也是唯一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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