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側停車位取消後 應當制定標識規範

委員聲音

本報訊記者 劉洋部分路側車位取消後,一些市民並不知情,導致違法停車出現。來自科技界的市政協委員、中國石化北京化工研究院教授級高級工程師朱良提交了《關於路側停車位取消後應做標識的提案》。他建議,路側停車位取消後,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應制定停車位取消後的標識規範

朱良建議,當取消路側停車位或取締非法佔路停車位之後,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應在儘量清除原有車位線之後,沿着原來線的痕跡每隔幾米用細白線施劃一個“×”形標記,表示停車位線已經作廢。同時用白色顏料寫明“此處無車位”或類似字樣,以提醒市民車位已經取消,標識應該保留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