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丟廢棄物被判刑 新北吊銷駕照142件

新北市從「源頭管理」着手,非法棄置廢棄物行爲人遭法院判處有期徒刑確定,將吊銷其駕駛執照。(新北市環保局提供/陳慰慈新北傳真)

從「源頭管理」着手!新北市今年率先全國,結合地檢署、警察局、環保局及交通局,針對非法棄置廢棄物遭法院判處有期徒刑確定的行爲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吊銷駕駛執照,斷絕其生財工具、避免持續駕駛車輛從事非法行爲,至今已移送142件。

環保局長程大維表示,市長侯友宜於2019年成立「環境稽查重案組」,並透過「檢警環聯合查緝平臺」跨局處共同強力打擊犯罪,迄今已查獲環保犯罪200餘件,移送法辦400餘人;刑事移送案件由2021年136件降至2022年76件,有效打擊轄內非法棄置廢棄物的破壞環境行爲。

環保局指出,近年來不法業者犯罪手法日新月異,且犯罪成員集團化,以合法掩護非法、棄置或掩埋廢棄物、北廢南運等案件層出不窮,新北市以源頭嚇阻方式強力打擊不法,今年更率先全國,結合地檢署、警察局、環保局及交通局的力量,針對非法棄置犯行重大或累犯等不法份子,經法院判決有期徒刑者,即由地檢署及環保局提供違規事證及判決資料,並由交通局交通事件裁決所依道交條例第61條規定,吊銷其駕駛執照。

環保局表示,迄今已移送吊銷駕照案142件,如2021年10月一起「亂倒水肥」案,違規行爲人未領有廢棄物清除許可證,逕行駕駛車輛清運水肥及廢污水,導致三峽區福德坑溪染白且有死魚漂流,經法院判刑確定後,環保局已請交通局協助吊銷駕照,斷絕犯罪集團生財工具。

程大維進一步表示,遭吊銷駕照處分者,需要6年後才能重新考照,吊銷期間開車視同無照駕駛,警察攔檢即可開罰,最重可處8萬元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