裸女冷靜斥退 色狼縮手判4年

男子施力仁今年3月凌晨在北市山區尾隨一名網拍女模回家,再強行闖入浴室,用浴巾捂住正在洗澡的被害人頭部企圖性侵,女模冷靜反問施男「你到底要什麼」後,施才鬆手逃離現場臺北地院考量施遭對方斥喝後,中止獸行,但因被害人拒絕原諒將施依性侵未遂罪判刑4年。全案可上訴。

3月22日凌晨3點左右,施在中山北路2段附近見被害女子獨行,他尾隨到她住處外,先以一旁所置放之雨傘撬開該處大門侵入住宅,見她在浴室內盥洗,就在浴室外先將自己之外褲拉鍊拉開,進而闖入浴室。

施以浴巾裹住正在淋浴的女子頭部,並徒手掩蓋她的口眼阻止她呼救,女子因掙扎並跌倒在地受傷,隨後冷靜詢問施男「你到底要什麼」等語,施於是自行鬆手並起身後退,中止繼續性侵行爲。施被逮捕後羈押迄今。

北院認爲,施男在犯罪過程中出於己意而停手,符合「中止犯」的減輕其刑的條件但施男趁深夜隨機跟蹤落單女子,侵入住宅欲爲強制性交,危害巨大,雖有意願和解但遭拒絕,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處施男4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