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波特蘭市禁警察使用面部識別 違規至少罰1000美元

當地時間週三美國緬因州波特蘭投票通過一項禁止警察和市政機構使用面部識別技術法令,五年內不會撤銷。如果當地警察對普通公民進行面部識別掃描,至少會被罰款1000美元。

據悉,波特蘭市選民通過了這項投票倡議,支持禁止城市管理機構進行面部識別。

8月份市議會投票通過了一項初步禁令。週三的投票以更有力措施取代了該禁令,至少在五年內不得撤銷。

該提案在今年早些時候被提起,提案中的其他一系列進步舉措還包括15美元最低工資標準和對房租上漲的新限制等等。

新的禁止面部識別法令還增加了具體的懲罰措施。如果波特蘭市警察或市政機構違反法令,將會受到至少1000美元罰款的處罰。市政僱員違反這一法令或將面臨被解僱或暫停工作。但私營部門在當地使用面部識別技術不受影響

波士頓舊金山俄勒岡州之後,波特蘭是最新一個禁止使用面部識別技術的城市。今年6月,國會部分民主黨議員提出了一項法案,將在聯邦層面實施類似的禁令,禁止所有聯邦執法機構使用面部識別技術。(辰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