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收新制7/1上路 估討回千億不法所得

刑法「沒收新制」明天上路法務部指出,此次修法預估可追回新臺幣上千億不法所得,例如已故軍火商汪傳浦拉法葉艦約新臺幣162億元不法佣金,將可透過此次修法,解凍送回。

法務部指出,「沒收新制」將單獨宣告沒收規定的適用,以及追討範圍被告本人擴大至第三人的不法所得、財產資金,雖然這次修法僅幾百個字,卻是「字字珠璣」,一字值千金,因爲追討的不法資金預估高達上千億元。

此外,沒收新制在被告死亡、逃亡經通緝等情形也均適用,在被告將不法利益轉投資、購買豪宅名車、裸鑽,或把不法資金轉贈子女、轉登記第三人名下,均是沒收新制的追討對象

法務部也要求檢察機關成立「追討犯罪所得專組」,也會就危害社會性高、民衆深惡痛絕的案件進行追討,例如毒品吸金詐欺、危害食安案件等。

法務部次長明堂舉例,汪傳浦涉及拉法葉艦佣金案,家族資金因此遭瑞士凍結多年,共約5.5億美金,摺合新臺幣約162億元,迄今臺灣無法取回。

但新制上路後,會先向法院聲請裁定沒收,裁定確定後會依照這個裁定結果作爲依據,向瑞士銀行提供資料,將162億元解凍送回臺灣。

陳明堂也說,提供給法院的資料從寬爲主,以能夠證明是「不法所得」爲主,若要再提供證據能力等,不僅有難度,耗費的時間恐怕也是一大問題,但確切的作業時間仍未確定,會加速辦理。105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