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猶他州「哺乳攤」被趕 警回嗆:法律保障公開哺乳權

美國猶他州哺乳聯盟(UBC)」在希柏市農民市場設立「哺乳攤」,卻遭到活動負責人要求撤下,甚至要將整個攤位撤除,警方到場後指出,「猶他州法律保障公開哺乳權。」(圖/翻攝自utahbreastfeeding.org)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美國猶他州(Utah)7日一個倡導哺乳權益的「猶他州哺乳聯盟(UBC)」在希柏市(Heber)的農民市場(farmer's market)設立「哺乳攤」,提供座椅母親能夠坐着哺乳,也張貼相關海報照片,卻遭到活動負責人要求撤下,甚至揚言要將整個攤位撤除並報警,警方到場後指出,「猶他州法律保障公開哺乳權。」

希柏市警察局局長布斯(Dave Booth)說明,前往現場察看時,並沒有看到違法狀況,而猶他州州法的條文內容也非常明確的保障婦女公開哺乳的權益。希柏市官員也發出聲明指出,該活動負責人原本對於公開張貼哺乳海報有疑慮,但在經過調查後,問題已經解決,而哺乳攤的設立也沒有不妥之處。

「猶他州哺乳聯盟」(Utah Breastfeeding Coalition)是由一羣醫護人員公共衛生機構教育工作者政策制定者、僱主與其他社區相關的個人團體組合而成,目的在於保護、支持,並促進猶他州母親哺乳的相關法規

「猶他州哺乳聯盟」主席利德(Meghan Reed)表示,設立攤位的目的只是想讓母親有個給孩子哺乳的空間,能夠短暫休息,但活動負責人卻先後4次到攤位要求將哺乳海報與照片撤除,當她拒絕配合要求,負責人便打電話報警,甚至要求市政府出面處理。她強調,當初申請攤位設立時,已明確填寫攤位內容,但還是發生這樣被騷擾的事件,打算向市政府投訴,希望明年能再擺設「哺乳攤」。

而根據臺灣全國法規資料庫」指出,臺灣於2010年就設有「公共場所母乳哺育條例」,爲提倡母乳哺育之風氣觀念,各級主管機關應積極宣導,並得與民間團體合作辦理,且婦女於公共場所母乳哺育時,任何人不得禁止、驅離或妨礙,違反者可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