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可以跟妳打炮嗎?」 已婚男傳「露毛照」誘人妻

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黃姓人夫透過臉書一句「妳騎腳踏車嗎?」搭上蕭姓人妻,2人不但在通訊軟體互傳鹹溼的曖昧訊息,「明天可以跟妳打炮嗎?」、「有毛的,妳喜歡的」,還上傳親密接吻照、裸露下半身照片黃妻發現後氣得提告,蕭夫隨後也要求賠償200萬元,最後雙方各自判賠30萬元及40萬元。

黃男2014年7月透過臉書認識蕭女,當時2人以「妳有騎腳踏車嗎」爲話題開始聯繫,雙方越聊越投緣,同年8、9月間他就經常到女方工作場所邀請共進午餐,還問說「這樣妳老公生氣嗎?」

▲黃男與蕭女各自擁有家庭還互傳露骨的鹹溼訊息。(圖/達志示意圖

之後2人又在通訊軟體「揪科」互傳曖昧的鹹溼訊息,「明天可以跟妳打炮嗎?」、「愛妳,保持妳的陽光,妳是我永遠的女王。」、「每到半夜特別想妳。」黃男甚至還傳給蕭女一張在浴室裡裸露下半身的照片說,「好看嗎?有毛的,妳喜歡的。」

黃妻發現後氣得一狀告法院,蕭夫得知消息也跟着提告。但黃男辯稱,因爲蕭女個性外向、落落大方,平常也會和男性友人嬉鬧、勾肩搭背,接吻的親密照是因爲事出突然來不及阻止,加上當時與妻子感情不睦,異性友人主動關心安慰纔會有比較露骨的對話

不過,新北地院法官認爲,黃男與蕭女的接吻照表情還在微笑,顯然和他的說詞不符,2人之間的互動已逾越男女正常的社交範圍,也確實侵害到雙方配偶的配偶權,因此裁定黃男須賠償蕭夫40萬元,而蕭女須賠償黃妻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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