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國中男師帶女學生摩鐵戰4回 一通話賠400萬還判囚

國中男師女學摩鐵開房4次,賠400萬元還判囚。(示意圖達志影像/shutterstock)

北市一所明星國中學校老師,帶女學生到摩鐵發生4次性行爲,女學生的母親得知後,怒打電話警告男師:「不要再與我女兒聯絡,否則要你付出高金額賠償代價」,男師深怕事情曝光,趕緊匯400萬元給女學生母親道歉,但因女學生未成年,仍被士林地院依妨害性自主共計4罪,各判處有期徒刑3月,應執行有期徒刑10月。

據「ETtday新聞雲」報導,現年52歲的這名男師,2012年任職一所明星國中理化老師,竟在2014年7月至2015年6月間,帶未滿16歲的女學生小美化名),4度到摩鐵開房間,此事曝光後,小美向檢警表示,自己國二上學期開始與老師發生性行爲,國三時有跟媽媽說過與老師發生不正當關係,媽媽勸她不能再與老師發生性行爲,考完學測後有向媽媽保證不會再發生。

美的母親爲了斬斷這段孽緣,氣得打電話給男師,要求付出高額金賠償做爲代價,男師擔心事情曝光,2019年9月匯了400萬元給小美的母親,但此事最後還是鬧上了法庭

合議庭審理時認爲,男師明知小美當時未滿16歲,性自主決定權未成熟,竟未能自我剋制與小美髮生性行爲,進而對小美造成心靈難以抹滅創傷,但念犯後坦承犯行,且被告前已經賠償小美母親400萬元,因此依妨害性自主共計4罪,各處有期徒刑3月,應執行有期徒刑10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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